? 將身份證、銀行卡賣給詐騙分子,自認為別人犯罪不關自己的事,結果卻成了詐騙團伙的共犯。4月11日,黃島警方將抓獲的上網逃犯趙某移交給了遼寧警方帶回。趙某今年20歲,黃島區人,從某職業學校畢業后一直四處打工。趙某酷愛打網絡游戲,上班是三天打魚兩天晾網,掙的錢還不夠自己花的,經常還要向父母伸手要錢。
2015年11月的一天,趙某與朋友王某聊天時訴苦說沒有錢花,王某告訴他可以用自己的身份證辦銀行卡,然后賣給一個叫王某某的人,每張卡能賣200元左右。趙某問王某銀行卡被用于干什么,王某說用來賣給詐騙團伙的人實施詐騙用的,詐騙分子買身份證就是為了隱蔽身份。趙某心想這是犯罪的事情,就告訴王某不想參與。王某勸趙某,反正實施詐騙的也不是他們,他們不會有事的。經不住王某的勸說,加上手頭確實一點錢也沒有了,再向父母要錢也張不開口,趙某決定冒險一試。經王某介紹,趙某見到了王某某,王某某領著趙某和王某去了多家銀行,每家銀行都辦理了一張卡,之后王某某給了趙某和王某各200元好處費。雖然王某某沒有按照每張卡200元給錢,但是不費吹灰之力就得到了200元,趙某還是非常高興。
2015年12月份,手頭又沒有了錢的趙某打電話約到王某某,又辦理了多張銀行卡給了王某某,并拿到了200元好處費。后來嘗到了甜頭的趙某又辦了幾張銀行卡賣給了王某某,再次得到200元好處費,這次王某某把趙某的身份證也要了去,并讓趙某謊稱身份證丟失了再補辦一個。
就在趙某賣銀行卡的同時,遠在遼寧本溪市的孫某等人成為了詐騙犯罪的受害者,孫某等人被自稱為“安總”的人通過電信詐騙10萬余元,被騙的錢就打入了趙某等人的銀行卡。
2016年1月底,王某某找到趙某,說趙某的銀行卡因為詐騙的事情被鎖死,但是里面還有錢,讓趙某拿新身份證去補卡。王某某承諾可以再給趙某1000元好處費,趙某稱過年回家要用錢,向王某某要2000元才能去補卡。為了取出銀行卡里被鎖的錢,王某某同意了。
趙某前后賣給了王某某1張身份證和14張銀行卡,獲利2700元。趙某沒有想到的是,實施詐騙的團伙很快被遼寧警方一網打盡,他和王某某都被列為了上網逃犯。4月8日下午,正在網吧里打游戲的趙某被黃島警方抓獲。當戴上冰涼的手銬,趙某后悔不已。辦案民警問趙某為什么明知賣身份證和銀行卡是違法犯罪行為還要去做,趙某垂下頭說都是僥幸心理害了他自己。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劉金震
◎新聞鏈接父親假駕照,兒子實習期輪換開半掛車,高速上被抓
4月11日上午11時許,同三高速公路交警服務區查扣一使用假證的無證司機。交警同三大隊三中隊中隊長宋書君在黃島服務區糾正一輛江蘇牌照的超長半掛貨車時,發現該車駕駛人郭某出示的駕駛證是偽造的。調查過程中,同車的一青年男子稱該駕駛人就是自己的父親,為了趕時間多賺錢就花錢找人做了一個假證,父子倆輪換同開一輛車,早晨從江蘇出發,路過黃島服務區準備休息一下就被交警逮了正著。
經現場調查核實,郭某同車的兒子雖然有駕駛證但是還沒過實習期,按規定處于實習期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駕駛車輛應在具備三年以上駕齡的駕駛員的陪同下駕駛。交警針對郭某其子實習期駕車上高速公路無陪駕,貨運汽車載貨超長、超寬,現場分別予以罰款150元和罰款100元扣1分的處罰,對所駕車輛予以暫扣,偽造的駕駛證予以收繳,并將無證駕駛人郭某帶至交警隊進行身份核實。經核實,郭某未取得駕駛證,沒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交警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予以罰款2000元,并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張俊達 通訊員 齊林新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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