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北京4月13日電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1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調查處理情況匯報,決定先行對一批責任人實施問責;通過《國務院關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強化制度監管;決定階段性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市場主體減負、增加職工現金收入。
■調查 17個省份責任人被問責 會議指出,疫苗質量安全事關人民群眾尤其是少年兒童生命健康,是不可觸碰的“紅線”。我國的疫苗體系總體是安全可靠的,凡發現漏洞,必須堅決堵住。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發生后,國務院批準組成部門聯合調查組,并成立國務院工作督查組,深入開展實地調查,推進全國協查聯辦,加大案件查辦督促指導力度,組織對查扣疫苗開展安全性有效性評估。目前第一階段調查處理工作基本完成。初步查明,此次疫苗系列案件涉及面廣,性質惡劣,是嚴重違法犯罪行為,也暴露出疫苗質量監管和使用管理不到位、對非法經營行為發現和查處不及時、一些干部不作為、監管和風險應對機制不完善等突出問題,教訓深刻。會議要求抓緊完成對涉案疫苗接種人群的風險評估,及時向社會公開評估結果,妥善做好后續處置,并加快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和疫苗管理長效機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危害群眾生命健康的違法違規行為絕不姑息。目前各地已立案刑事案件192起,刑事拘留202人。根據已查明情況,會議決定,依法依紀對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衛生計生委和山東等17個省(區、市)相關責任人予以問責,有關方面先行對357名公職人員等予以撤職、降級等處分。下一步還要堅決依法嚴懲違法犯罪和失職瀆職行為,并根據案件查處情況,提出進一步問責處理意見。
■措施 二類疫苗由省集中采購 會議強調要立足標本兼治、強化制度監管,通過了《國務院關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明確一要嚴格疫苗流通管理,將自愿接種的第二類疫苗比照國家免疫規劃用的第一類疫苗,全部納入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集中采購,不再允許藥品批發企業經營疫苗,堅決制止通過借用資質和票據進行非法經營的“掛靠走票”等行為。二要建立疫苗從生產到使用的全程追溯制度,強化儲存、運輸冷鏈要求,增設疾控機構、接種單位在接收環節索要溫度監測記錄的義務。三要加大處罰及問責力度,對非法購銷、未按規定儲運疫苗等違法行為提高罰款金額,增設對責任人員的禁業處罰,并嚴格屬地監管職責,增加地方政府及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引咎辭職的規定。《決定》還完善了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制度等內容。
■通報
初步核實疫苗流入接種單位59家
專家組初步判斷,涉案疫苗受種者不需補種 據新華社北京4月13日電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3月28日,國務院批準成立部門聯合調查組,并同時成立國務院工作督查組。
2015年4月,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環境犯罪偵查支隊會同食品藥品監管局稽查支隊,破獲龐某、孫某(二人系母女)非法經營疫苗案。公安機關查明,犯罪嫌疑人龐、孫二人在未獲取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情況下,利用網絡聊天工具,獲取二類疫苗購銷信息,購入二類疫苗加價銷售給下游非法經營人員。在犯罪嫌疑人的22個銀行賬戶(卡)中,涉嫌非法經營收款金額3.1億元,支出2.6億元。2015年5月、6月,公安部治安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稽查局分別對此案掛牌督辦。兩名犯罪嫌疑人已于2015年6月2日被濟南市公安局依法逮捕。
聯合調查組成立后,深入開展實地調查,推進全國協查聯辦,加大案件查辦督促指導力度,組織對查扣疫苗開展安全性有效性評估,排查管理責任落實情況,嚴肅問責失職瀆職人員,抓緊修訂《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建立健全疫苗管理長效機制。截至2016年4月11日,共立刑事案件192起,刑事拘留202人,已批準逮捕22人;已查實涉案藥品經營企業45家;初步核實涉案疫苗流入接種單位59家。根據已查明情況,依法依紀對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山東等17個省(區、市)相關責任人予以問責,有關方面先行對357名公職人員等予以撤職、降級等處分。下一步還要堅決依法嚴懲違法犯罪和失職瀆職行為,并根據案件查處情況,提出進一步問責處理意見。
專家組對查扣的12個品種32批次產品進行質量檢驗,已經完成19批次樣本的檢驗,其中疫苗17批次樣本的效力指標全部合格;一個乙肝免疫球蛋白(不屬于疫苗)效力不合格;一個狂犬免疫球蛋白(不屬于疫苗),效力合格,但大小蛋白分布指標不合格。剩余批次產品正在檢驗中。專家組結合對涉案疫苗安全性特征、疫苗熱穩定性、接種異常反應監測、疫苗可控疾病監測、典型樣本調查等分析評估,認為接種涉案疫苗不會帶來常規不良反應以外的安全性風險,未發現涉案疫苗有效性下降的情況。專家組初步判斷,涉案疫苗受種者不需要進行補種,如果受種者存在疑惑,可到當地預防接種單位咨詢,評估認為需要補種的可在原接種單位自愿免費補種,具體由所在地政府組織實施。
■解讀
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將有補償保險機制 13日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對記者表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兩部委正在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建立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的長效機制。
兩部委明確,將加快建立全國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疫苗生產企業、疫苗進口單位、配送企業、縣級疾控機構和接種單位要依法建立真實完整的銷售、購進、儲存、分發、供應記錄,并做到票證一致、票貨一致、票款一致。此外,還將建立完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保險機制。鼓勵建立通過商業保險等形式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受種者予以補償的機制,提高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補償公平性和補償效率。在未建立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保險機制之前,各地應仍按現行規定開展補償工作。據新華社
■其他
為企業減負千億增職工現金收入 為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促進增加就業和職工現金收入,會議決定,在去年已適當降低失業、工傷和生育三項社保費率基礎上,從2016年5月1日起兩年內,階段性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養老保險:降至20% 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份,將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的省份,可以階段性降低至19%。
●失業保險:降至1%~1.5% 將失業保險總費率由現行的2% 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上述兩項措施的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公積金:高于12%將調整 規范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高于12% 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同時由各省(區、市)結合實際,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除可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依法申請緩繳公積金,待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并補繳緩繳的公積金。初步測算,采取以上措施每年可減輕企業負擔1000多億元。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