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4月6日訊(記者 王媛)今后若在青島開辦企業,登記時將增加一個新的環節—— 許下承諾。6日,青島市工商局公開宣布,即日起,在全市新設立企業實施信用承諾制度,青島市也成為全省首個市場主體準入前實施信用承諾制度的城市。據悉,企業入市前的承諾共計8項內容,這一承諾并非“空口無憑”,是要向社會公開的,并且納入企業信用記錄,還將作為著名商標的評審參考項。
青島市工商局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對新設企業實施信用承諾制度,是島城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新舉措。今后,在青島開辦企業,將在設立登記環節作出承諾,作為行政監管部門對企業事中事后監管的參考,企業經營中出現失信行為的,將按承諾接受約束和懲戒;違法經營的將受到行政處罰。
根據企業信用承諾制度,企業在申請設立時的承諾共計8項內容,包括依法辦理企業登記注冊,提供資料均合法、真實、準確和有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格遵守企業年度報告制度,每年6月30日前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嚴格遵守即時信息公示規定,應自公示的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標侵權、虛假宣傳、違約毀約、惡意逃債、偷稅漏稅、價格欺詐、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自覺接受政府、行業組織、社會公眾、新聞輿論的監督,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發生違法失信行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給予的行政處罰、約束和懲戒,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企業信用承諾書》同意向社會公開。
“工商部門將通過網上申報流程,告知申請設立企業需承諾的內容,讓企業在申請設立登記時,提前清楚設立后應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在信用建設方面應履行的法定義務,向社會作出信用承諾。”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工商部門對企業信用承諾情況進行歸集并向社會公示,同時將企業信用承諾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作為對市場主體事中事后監管、“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省市著名商標推薦認定的參考。
據市工商局統計,商事登記改革以來,全市共歸集企業登記信息、經營信息、行政處罰案件信息200余萬條。此次實施信用承諾制是工商部門推進“寬進嚴管”,構建信用監管為核心的監管體系的重要手段,通過不斷強化信用對市場主體的約束作用,將有助于推動形成市場主體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社會共治格局。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