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3月31日訊(記者 林剛 實習生 劉俐) 17歲少年心情郁悶與朋友在餐館小聚,期間喝了八兩白酒還有五六瓶啤酒,結果回家途中醉倒在街頭,幸好被市民發現。3月30日晚11時30分許,寧夏路派出所110民警在臺湛路與延安三路路口找到該少年后緊急送醫治療。
寧夏路派出所110民警鄭勝國稱,當晚他們接到反映稱,在延安三路與臺湛路路口附近的人行道上躺著一醉酒少年,接報后他們立即趕到了現場,結果發現這名少年身穿校服,應該是一名學生,在他的嘴角、脖頸和前胸及頭部周邊有大量嘔吐物。隨后趕到的120醫護人員為男孩做了緊急處理,隨后送往海慈醫院進一步救治。
3月31日凌晨1時許,因為擔心孩子,鄭警官他們來到醫院,經了解當班醫生,得知醉酒男孩系酒精中毒,已經采取了相應的救治措施,并無生命危險。鑒于該男孩正處于熟睡狀態,民警暫時無法獲取其身份信息。凌晨4時許,民警再次返回醫院,對略有清醒的男孩進一步核實身份,經詢問得知他姓陳,17歲,還是一名學生,30日晚上他跟朋友在臺東的圣馬丁自助餐廳吃飯,因心中有不快之事,就喝了很多酒,大概有四瓶100毫升的白酒還有五六瓶啤酒,在吃過飯后,他將朋友送上出租車,因為離家不遠,他便想走回家,終因不勝酒力,醉倒街頭。
根據該學生提供的手機號碼,民警撥通了該少年父親陳先生的電話,電話里少年的父親稱,孩子大概是下午5時許離家,說是與朋友吃個便飯會盡快回家,可是等了一宿也不見兒子回來,孩子平常挺內向的,也從未在外面過夜,他們兩口子非常擔心,不斷地撥打兒子的手機,但一直處于無法接聽狀態,兩人徹夜未眠。經過和醫生溝通,并應家屬要求,3月31日凌晨5時許,民警將狀態好轉的小陳送回家中,由于小陳始終不愿向民警說出自己的煩惱,民警只能建議孩子的父母,讓他們多與孩子溝通,解決孩子可能會在學習、生活及情感方面遇到的諸多困惑。
■最新進展
有關部門連夜派人到飯店取證 為什么小陳會在飯店里喝得酩酊大醉?記者查詢相關規定發現,國家商務部曾出臺《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規定,“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并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予以明示”、“違反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或會同有關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下罰款。”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也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相關規定,“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br>
3月31日中午,記者走訪了江西路附近的一些小賣店,結果在走訪中記者發現,商店里大多都銷售酒水,而且均未張貼“禁向未成年人銷售酒水”的警示語,店主們稱“未成年人買酒,可能會認為是給家里買的”、“現在家長們都會告誡孩子酒水之類的危害性,所以未成年人一般不會買這些東西的”、“沒有規定要張貼這個東西啊,應該沒有貼的吧”,甚至還有店主直接說會給未成年人結賬售酒。在一些餐館里,記者同樣也沒有看到有商家張貼“禁向未成年人銷售酒水”的警示語。
記者將此事反映到市北區服務業發展局,在知曉該情況后,該局立即派人連夜進行調查取證。市北區服務業發展局知悉情況后,馬上派人連夜進行調查取證,在對臺東這家飯店檢查時發現兩點問題,一是沒有在顯著位置張貼“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的提醒,二是根據規定,酒類零售企業需要到商務部門進行備案登記,該飯店并未進行備案,執法人員已經現場責令立即整改,并將依據相關法規進行處理。 記者 林剛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