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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3月30日消息 今天,記者從高新區環保分局獲悉,為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高新區投資960萬元,積極推進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對10噸/時以上燃煤鍋爐的除塵、脫硫、脫硝設施全部進行升級改造,燃煤鍋爐的污染物排放濃度大幅下降,實施超低排放工程取得明顯成效。
工作人員介紹,超低排放主要通過以下一種或多種技術手段組合實現:一是采用天然氣、太陽能、電力、成型生物質等清潔能源或清潔燃料;二是使用高效煤粉、水煤漿等潔凈煤;三是采用分級燃燒、濃淡燃燒、煙氣再循環等燃燒控制技術;四是采用高效的除塵、脫硫、脫硝煙氣凈化技術。按照山東省環保廳的要求,燃煤鍋爐進行超低排放改造后,主要大氣污染物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在基準氧含量9的條件下,分別不高于10、50、100毫克/立方米,較現行標準濃度分別降低67%、75%、67%。高新區結合轄區的實際情況,根據全市的統一部署,在認真組織摸底排查的基礎上,組織高新熱電有限公司等企業對燃煤鍋爐的除塵、脫硫、脫硝設施進行升級改造,目前已經全部完成改造升級并投入運行。
據青島高新熱電有限公司負責人介紹,為降低燃煤鍋爐大氣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公司根據環保部門關于嚴格執行超低排放標準的要求,投資960萬元實施污染防治設施超低排放升級改造工程,目前,2臺35噸/時燃煤鍋爐廢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均已完成。
根據工程方案設計,高新熱電對鍋爐除塵系統、脫硝系統、脫硫系統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造,改造后原設備只使用除塵功能,當做系統一級除塵設備。在脫硫后增加濕式電除塵器,兩級除塵確保排放煙塵濃度≤10毫克/立方米。脫硝系統,采用臭氧脫硝,新上兩臺臭氧發生器同時運行臭氧發生器可滿足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為50毫克/立方米排放標準。脫硫系統,采用氧化鎂脫硫工藝,塔內循環,二氧化硫排放濃度30毫克/立方米。經過超低排放改造后,鍋爐煙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塵濃度可分別降至5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和10毫克/立方米以下,明顯低于現行鍋爐廢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大大減少了污染物排放,取得了良好的環境效益。
記者了解到,從全國層面看,實施超低排放工程,是落實國務院關于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嚴格執行新的控制排放標準,積極推進大氣污染治理的重要舉措,根據專家介紹,全國煤電機組實現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后,其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和總量相對于國家規定的重點地區標準將分別減排50%、65%和50%,對解決PM2.5污染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從全省層面看,推進燃煤鍋爐超低排放工程,是落實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規劃的具體措施,目的是通過落實激勵政策,規范環境監管,倒逼傳統企業轉型升級,促進全省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按照山東省環保廳和市環保局關于加快推進鍋爐超低排放的實施意見,2018年底前,全市單臺10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除確有必要保留的以外,城市建成區、熱力管網覆蓋范圍內的所有單臺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將予以淘汰。2019年底前,全市所有單臺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或淘汰;對達到超低排放標準并通過績效審核的燃煤鍋爐,給予“以獎代補”政策支持,高新區環保部門將按照相關要求,積極協調落實獎勵政策,持續推進超低排放工程,不斷改善轄區環境質量。
除了高新熱電的超低排放改造,今年,同樣位于高新區的青島海灣索爾維化工有限公司投資332萬對公司煤制氣窯爐的除塵、脫硫、脫硝設施全部進行升級改造。窯爐設施去除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煙塵(顆粒物)的能力大幅提升。該公司技術負責人告訴記者,為實施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公司根據省市環保部門關于污染治理的有關要求,對照窯爐排放控制標準和技術要求,投資332萬元,對原有70平方米工業煤制氣窯爐脫硫、除塵和煙塵系統整體改造,在原有設備基礎上對關鍵部位的流程、工藝維修改進,并新增一套臭氧脫硝系統,大大提高了窯爐尾氣的處理能力。
目前,該項目已通過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監測結果顯示,項目改造實施后,二氧化氮由處理前的950毫克/立方米達到處理后的59毫克/立方米,去除率達到93.8%;二氧化硫由處理前的960毫克/立方米達到處理后的64毫克/立方米,去除率達到93.6%;顆粒物由處理前的1010毫克/立方米達到處理后的26毫克/立方米,去除率達到97.4%。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排放比現行標準降低了80%,顆粒物排放比現行標準降低了接近一半,治理效果十分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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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低排放含義:實現超低排放(也稱“清潔排放”、“超潔凈排放”)的鍋爐,其大氣污染物排放應滿足以下要求:一是1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或其他燃料)機組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達到或優于燃氣輪機排放限值,即在相應燃料的基準氧含量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超過5、35、50毫
克/立方米,較現行標準濃度分別降低75%、83%、50%;二是其他燃煤(或其他燃料)鍋爐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達到或優于《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3重點控制區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即在相應燃料的基準氧含量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超過10、50、100毫克/立方米,較現行標準濃度分別降低67%、75%、67%。
2.超低排放主要技術:超低排放,主要通過以下一種或多種技術手段組合實現:一是采用天然氣、太陽能、電力、成型生物質等清潔能源或清潔燃料;二是使用高效煤粉、水煤漿等潔凈煤;三是采用分級燃燒、濃淡燃燒、煙氣再循環等燃燒控制技術;四是采用高效的除塵、脫硫、脫硝煙氣凈化技術。
3.超低排放激勵政策:
?。?)以獎代補政策。我市規定,2018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其他燃煤企業,享受財政“以獎代補”支持政策。對燃煤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根據所采取的淘汰鍋爐、改用清潔能源、廢氣提標改造等改造方式以及完成時限,按不同標準給予補助,具體獎補資金管理辦法由市環保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2)差別化排污費征收政策。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值在國家或山東省規定排放限值75—100(含)的,排污費按照山東省規定標準征收;污染物排放濃度值在國家或山東省規定排放限值50—75(含)的,排污費按照山東省規定標準的75征收;污染物排放濃度值低于國家或山東省規定排放限值50及以上的,排污費按照山東省規定標準減半征收。(3)集中供熱企業實施超低排放增加的運行成本,在剔除財政項目補助形成固定資產所對應的累計折舊后,由市物價部門據實核定,并納入各級供熱“以獎代補”資金補助范圍。
通訊員 孫俊杰 劉喜悅 文 徐圓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