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3月28日訊(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劉建寧) 3月27日下午3時許,同三高速交警大隊二中隊A班民警張劍在沈海高速公路王臺收費口執勤,發現一輛剛出收費口的銀灰色“尼桑”牌小轎車前風擋玻璃沒有粘貼年檢標志,隨即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沒想到該車駕駛員向執勤民警出示的駕駛證是偽造的。
在被揭穿后,無奈之下,該駕駛人又出示了一個登記初領日期是2016年3月24日,姓名是李某某的駕駛證。因李某某使用偽造的駕駛證、行駛證和年審標志,且車輛未參加審驗、實習期間單獨上高速公路行駛,其不但面臨罰款和扣分超過12分的處罰,實習期駕駛證也將被注銷。民警向其告知以上交通違法行為時,該駕駛員在民警低頭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時轉身逃跑離開了現場。目前,同三高速交警大隊已將該涉案車輛扣至停車場,5項交通違法行為也錄入交警違法系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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