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3月19日訊(記者 張同順) 3月18日,2016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發布,記者了解到,我省首次啟動了省直機關定向招錄殘疾人公務員試點工作,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殘聯6個部門各設1個崗位,定向招錄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公務員。
根據招考公告,招考職位為“面向殘疾人”的,報考人員須持有有效期內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為山東戶籍或生源,生活能夠自理,無全身性、進行性、遺傳性疾病,并符合招考職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獨立開展工作,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定要求。報考“面向殘疾人”招考職位的人員,免繳考務費。報考殘疾人定向招錄崗位的人員報名時,需要在《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的“備注欄”中注明肢體殘疾級別、具體狀況和情形等。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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