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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很多人手頭都會有幾張儲值卡,涉及餐飲、理發、洗車等。但辦理了儲值卡后,門店關門或改頭換面的情形也開始越來越多地出現。一旦遭遇商家跑路,消費者維權則很難,預存的錢款也很難追回。(3月17日《華商報》) 儲值卡或者預付款消費成為當前比較普遍的消費模式。誠然,儲值卡消費能夠給消費者帶來一定的實惠和便利,也給商家帶來更多的資金,提升市場的流動性和活躍度,但頻頻發生的商家“跑路”或“變臉”事件卻給儲值卡注入了極大的不穩定性。
筆者以為,要規范儲值卡消費模式,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就應該給商家的儲值卡上一道“跑路保險”。關于儲值卡也即預付款消費模式,《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雖然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但對于商家跑路了怎么辦,并沒有明確問責的方式和措施。另外,商務部在2012年制定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對儲值卡消費也有涉及,但顯然,商務部門有必要把儲值卡業務備案制度進一步強化,并以此為基礎,建立健全商家的儲值卡業務信息管理體系,實時動態監管。商務部門還應建立儲值卡保證金制度,一旦商家發生儲值卡消費違約,即用保證金彌補消費者損失,維護消費者權益。而對于一些金額較大的儲值卡爽約、賴賬事件,如涉嫌非法集資、詐騙的,公安部門也應積極介入,啟動刑事調查。工商、法院等部門還要把跑路商家列入黑名單,讓他們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受到信用懲戒。
儲值卡消費有了“跑路保險”,儲值卡就會變得更加穩定、安全,消費者就會更加踏實、放心,消費者的權益就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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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