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3月17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省教育廳介紹我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情況。其中最為關注的是山東高考改革的最新方案。半島都市報記者也通過八個方面為您梳理和解讀了山東新高考政策。
一
高考改革的實施時間
明年秋季入學新生,全面適用! 山東省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中新生開始,啟動招生考試制度改革。2020年的山東高考將全面適用新高考,通俗地概括,就是語數外統考,其余六科選考。
二
改革后的夏季高考都考啥?
語數外統考,其他六科選考 夏季高考考試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和考生選考的3科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成績組成。
其中統一高考包括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為全國統考科目,各科滿分分值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以最好成績入分。
納入高考錄取的3科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等級考試科目中選擇。
另外,在2015年外語科目使用全國卷的基礎上,山東省夏季高考自2016年起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2018年起語文、數學科目使用全國卷。
還有一種考試不能忽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它就是大家常說的高中學考,在改革中的變化很大,其考試分為了合格考試和等級考試。學考的合格考試是與你能不能拿到高中畢業證掛鉤的,而與升大學掛鉤的是學考的等級考試。不過具體的措施將在2016年9月前出臺,屆時具體學考考試細節將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綜合素質評價”將成為升學的重要依據。這也是山東省新高考中“一參考”中的關鍵。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興趣特長、社會實踐等。同樣的,將在2016年9月前具體的實施方案。
三
志愿填報和錄取有什么變化?
采用“專業(類)+學校”方式 自2020年起,建立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機制。高校根據招生專業(類),對納入高考錄取的等級考試科目的組合方式提出要求,同時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提出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使用辦法,相關要求和使用辦法實施前,須提前2年向社會公布。
自2020年起招生采用“專業(類)+學校”志愿填報和招生錄取方式。考生既可以報考同一個高校中的不同專業(類),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專業(類),還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專業(類),擁有了更多選擇權,也增加高校與學生之間的雙向選擇機會。
四
將取消一本二本之分
是的!取消了…… 自2017年起,夏季高考實施招生錄取批次改革和投檔錄取模式改革,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實行同一批次錄取。
這也就是說,從2017年高考起,山東高考保留提前批,一本和二本合并,屆時就沒有大家以往所說的一批次、二批次以及一本二本了。
五
新的大學招生形式
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 自2016年起,在部分中央部屬高校和辦學水平較高的省屬本科高校,選擇部分專業開展綜合評價招生改革,探索“統一高考+學業水平考試+學校考核(綜合素質評價+面試)”的招生方式。
高校將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校的考核要關注綜合評價以及其他特殊考核。
試點的高校方面,是在山東省域的學校,如山東大學等教育部直屬高校、以及省屬學校,名單正在確定。
六
改革后的春季高考怎么考?
“文化素質+專業技能” 自2020年起,“文化素質”考試包括語文、數學和英語3科,考試滿分320分,其中語文、數學各120分,英語80分;“專業技能”考試滿分430分,包括專業知識和技能測試兩部分。
七
高職(高專)院校招生錄取
可綜合評價招生 高職(高專)院校招生錄取采取春季高考、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等方式進行。
春季高考,依據“文化素質”和“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錄取考生。
單獨招生,錄取中職學生以招生院校組織的考試成績和中職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為依據,參考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錄取普通高中學生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和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為依據,參考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高職(高專)綜合評價招生,可以以考生高考(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成績為依據,也可以以中職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及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為依據,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錄取。
八
還有這些高考改革影響你
■高校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應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高校應結合本校相關學科、專業特色及培養要求,合理確定考核內容和形式。申請學生應參加夏季高考,達到相應要求,接受報考學校的考核。
■外省考生在山東參加高考 進一步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高考報名的政策,凡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并有完整學習經歷的合格畢業生,均可在我省就地報名參加高考,并與當地考生享受同等錄取政策。
■高校農村專項計劃 擴大重點高校招收農村貧困地區學生數量,形成保障農村貧困地區學生升入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
■高考加分 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5項加分項目,即:“烈士子女”“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山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以上項目之外的加分項目全部取消。
(半島記者 魏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