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3月16日訊(記者 李珍 通訊員 史瀟蒙) 10時30分開庭,10時50分宣判,3月16日,城陽法院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審理了涉及盜竊、故意傷害、危險駕駛等罪名的五起案件,法庭上,五名被告人均當庭認罪。隨后,法官進行集中宣判,總共用時僅20分鐘。其中一起盜竊案件的被告人還得到了王明殿的救助。
這起盜竊案件中,出生于1989年的被告人張某家境貧寒,中專畢業(yè)后張某來青打工,暫住在市北區(qū)小旅館里。由于沒錢交房租,又找不到工作,張某來到曾經打過零工的城陽某公司,潛入職工宿舍,盜竊了公司職員的一個金佛、一個項鏈等首飾,總價值2000余元。城陽法院判處張某管制一年并處罰金1000元。城陽法院在2006年與慈善名人王明殿所擁有的正德飯莊成立幫扶基地,此次在獲知張某的家庭情況后,王明殿不僅替其繳納了罰金,還讓她到自己飯店里打工,讓其重新走上正確的人生之路。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