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民李女士向本報反映,她家住市北區北仲路26號福源居小區,小區里面原本沒有物業,前幾天去停車場,看到有人收物業費,稱物業費的主要內容就是停車費。幾天前她把此事反映給街道,街道也表示這個小區是沒有物業的,這讓李女士感到十分困惑。
3月15日下午,記者來到了福源居小區,記者看到在幾處居民樓的單元門上都貼了一張收費通知單,上面寫著的大概內容為一周之內要收取電費,最后落款為福源居物業,但是讓小區居民感到不解的是,這個小區里面是沒有物業的:“這個小區是個半封閉式的小區,樓下就一個出口,一直也沒有物業,我們也不知道這個物業是從哪兒來的,也不知道這個物業有沒有資質。”
據李女士介紹,此處之前修過一個停車場,后來就有人站在停車場那兒收取所謂的物業費,李女士曾經問對方物業費包括哪些內容,對方表示收的是電費停車費等等。隨后記者也看到了李女士提供的相關單據,單據上面寫著收的費用為“電物費收據”,其中包括了電費以及物業費共計200多元,最后還留下了福源居業主委員會的印章。李女士對其中的物業費一項充滿了疑惑:“這小區里沒有物業,停車費我們在去年年底就已經交了一整年的,這個物業費我們也不知道到底是包括哪些內容,每個月就要這么不明不白的交60多元物業費,真是挺讓人無奈的……”
對于此事,記者聯系了鎮江路街道辦事處,了解到這個福源居小區里面確實是沒有物業的,但是至于是什么人收取的物業費,相關的物業有沒有資質,他們也將會進行調查落實。記者隨后也根據李女士提供的單據上面的相關聯系人電話,聯系上了其中一位“物業”的工作人員,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只是在小區里面代收電費,而且小區樓下的停車場也是他們修的,所以也收取部分停車費,而且也有收取電費和停車費的相關資質與證件,至于其他的情況,他也不是很清楚,需要上報領導才能進行答復。
記者 潘立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