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3月4日訊(記者 李珍) 購買購物卡后復制,再將真卡低價出售或者折抵現金,后用復制的卡消費,將購買的物品銷贓獲利。近日,城陽法院刑事審判庭適用速裁程序審結了這起詐騙案件,整個庭審過程耗時約7分鐘便進行了宣判。據悉,此案是城陽法院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以來首次適用于詐騙案件。
2015年8月,被告人許某伙同他人購買大潤發超市購物卡進行復制,先后在城陽區春陽路大潤發超市、市北區寧夏路大潤發超市先使用購物卡折抵現金購物或低價出售給他人,然后立即使用復制卡刷卡消費購物,購買手機、金項鏈等貴重物品后銷贓獲利。采用此種方式,被告人許某兩次詐騙他人財物一萬余元。2015年8月10日,許某在大潤發超市嶗山店以同樣方式進行詐騙時,被超市工作人員識破并扭送公安機關。許某到案后,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16年2月25日,城陽法院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本案,獨任審判員綜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認罪悔罪態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等因素當庭做出判決,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許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被告人許某當庭表示服判。目前,本案尚在上訴期內。
據了解,2014年10月,城陽法院被確定為刑事速裁程序試點單位,截至目前已適用速裁程序審結刑事案件500余起,主要集中在危險駕駛、盜竊、容留他人吸毒等幾個案由,本案是城陽法院第一次將速裁程序適用于詐騙犯罪,實現了速裁程序適用范圍的新突破。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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