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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3月1日消息 為了更好的提升火車站周邊區域的整體形象,火車站管理辦公室對火車站區域的戶外廣告、門頭牌匾設置過多過濫、檔次不高等視覺污染問題,發放了《致臨街經營業戶的一封信》,要求至截止至2月底之前,對未經行政許可或超期設置的各類戶外廣告、門頭牌匾,設置單位或使用者自行拆除;對雖經許可,但破損殘缺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自行拆除或整改。
今天上午10點20分,廣州路海鮮批發店一位長發女店主,突然,索性坐在箱子上,大喊大叫,以此阻止強制拆工作的進行,執法人員百般勸阻中,女子突然掄起拳頭打向執法人員被在場的公安人員和執法人員控制到警車,拉回派出所依法處理。被打執法人員田某,頭暈眼花,小指流血,眼鏡破了,發稿時正在做法醫鑒定。
據介紹,對未按照要求自行整改或拆除的,今天開始,依據《青島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五十三條依法進行強制拆除和罰款處理。今天,火車站管理辦公室依法強制拆除各類戶外廣告、門頭牌匾、LED廣告、櫥窗亂貼廣告等共51處;有7家望風而動的業戶,搶在強制拆除之前,自行拆除16處。本次清理行動凡在火車站區域范圍內(火車站周邊14條:廣州路、泰安路、新泰安路、湖北路、河南路、湖南路、蒙陰路、廣西路、廣西支路、蘭山路、單縣支路、費縣路、太平路、郯城路)均屬于規范整治范圍。
針對整治中出現的難點問題及未按時拆除更換門頭牌匾的,責令門店店主或業主限期整改,并組織強制拆除。對妨礙公務的,對當事人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文 宮昌樂 通訊員 周玉香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