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張永平 通訊員 張永華 朱紅葦) 近日,記者從日照市衛生監督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管理相對人的誠信機制建設,加大衛生監督力度,規范誠信“紅黑榜”公告制度,市衛生監督所研究發布《關于<推行建立誠信“紅黑榜”公告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對“誠信”紅黑榜公告頻次、評選標準及評選流程進行了調整。
據悉,“誠信”紅黑榜制度由原來的每兩個月公示一次改為每季度公示一次。各科室對本季度內所有監督過的監管單位進行匯總,每季度最后一個月形成名單,并從中推薦一定數量的“紅榜”和“黑榜”單位,并附衛生監督意見書、整改報告、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經所評審委員會領導小組審定、公示,確定“紅黑榜”名單。誠信“紅黑榜”制度自2014年12月開始實行,是為了全面提升本市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行業服務質量及衛生管理水平,在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消毒產品、醫療機構等生產經營單位中推行的一項制度?!罢\信”紅黑榜推出以來,對誠信單位起到了褒獎作用,對失信單位起到了監督懲戒作用。今后,市衛生監督所將更加嚴謹地對待“誠信”紅黑榜單位的評選及公示。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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