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爺爺在組織部,爸爸在市委,媽媽在教育局……”2012年冬天,一位冒充“高干子弟”的網友透過網絡向王女士伸出了“友誼之手”,正遭遇晉升煩惱的王女士對這個突如其來的“貴人”毫無抗拒之力,傾吐心聲的同時亦漸漸對其傾心,最終在被騙錢騙感情后對方玩起失蹤,無奈王女士報警。近日,詐騙犯被李滄區法院判決有期徒刑7年3個月。
近日,記者從李滄區法院得知,2012年王女士所在的單位進行人事調整,本來信心滿滿的王女士卻晉升失敗,所以一直悶悶不樂。偶然的機會,王女士在QQ游戲中遇到一位名為“惜緣”的網友,聊天中,對方自稱名叫于浩,家中三代人都在省、市單位擔任領導職務,本人對青島也很熟悉,并告訴王燕說以后可以幫幫她。為增加信任,于浩百度搜索了王女士單位的基本情況,并準確說出了一些領導的姓名,從而讓王女士對他更加深信不疑。游戲中偶遇這樣一位“貴人”令王女士感到喜出望外,對方“高干子弟”的身份也令王女士深深著迷。王女士傾吐著內心的不快,于浩認真地安慰著,你一言我一語中,王女士防備之心漸漸放下,心中開始泛起對“愛情”的幻想。
一個月后,兩人相約見面,兩人關系更進一步。于浩見王女士已經迷戀上自己,知道時機已經成熟,開始露出騙財的尾巴。見面后不久,于浩說自己有點事想借1萬元錢用用,然而,令于浩也感到驚訝的是,王女士居然很痛快地轉賬給他。“可能是前面我把自己說得太厲害了 ,她信了所以才能痛快地打給我”,于浩后來回憶說。第一次騙錢成功后,于浩開始變本加厲,詐騙計劃全面實施。兩人交往的一年多時間里,于浩先后以治病、調動工作等虛假借口,向王女士行騙二十余次共計23萬余元。
盡管后來于浩的謊言越來越離譜,先是爺爺被雙規、賣房子還錢,后來是父母生病、雙亡,善良的王女士仍然懷著“好人做到底”的想法幫著于浩,直至于浩開始玩失蹤。
意識到被騙的王女士向公安機關報案,10天后,警察在一網吧內將于浩逮捕。經查,于浩曾犯敲詐勒索罪,目前正處于假釋期內,其本人一直處于無業狀態,父親是退休工人 ,爺爺母親都沒有工作。
李滄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于浩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判決撤銷于浩的假釋,以詐騙罪判處于浩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與前罪尚未執行完畢的刑罰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記者 任波(文中人名皆為化名)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