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2月26日訊(記者張同順) 26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本市2016年度居民養老保險3月份開始集中繳費,為期一個月。未在規定時間足額存入保險費、造成銀行無法為其代扣代繳的,將視同參保人當年未繳費。參保人未繳費或中斷繳費的,將來再補繳時將不能享受該繳費年度的政府繳費補貼。
按照規定,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居民養老保險。從2014年1月1日起,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統一設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于低保家庭成員等繳費困難群體。
為鼓勵參保人多繳費以增加個人賬戶積累,從2016年1月1日起,本市提高居民基本養老保險5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繳費補貼,實行多繳多補。其中,對選擇500元至1000元檔次繳費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60元;對選擇1500元及以上檔次繳費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市人社局提醒,廣大參保人員請及時辦理繳費手續,并足額繳納保險費,以更好地保障個人社會保險權益。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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