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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司機看到交警正設崗盤查,竟想出“歪招”——死活不打開車門!交警為了有效防止其繼續駕駛車輛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依法破窗將其控制。近日,多段交警破窗查酒司機的視頻在青島市民朋友圈中熱傳,2月24日,記者了解到,該視頻屬實。視頻所錄內容發生在23日晚的人民路上,在破窗前和破窗中,警方先后向酒司機發出6次警告。
拒絕開車窗,狂灌礦泉水 24日,記者從微信朋友圈內看到了網傳內容:在杭鞍高架人民路下橋口,一輛奧迪車的司機涉嫌酒駕,拒不下車接受檢查,現場來了多輛警車,將奧迪車前后死死夾住,現場十多名警察將該車輛包圍,在多次警告要求開門檢查未果的情況下,警察開始使用工具砸車后側門的玻璃,就在交警砸玻璃的同時,該名司機在車內不斷喝水。最終,該名司機被警察“請”下車。
當天,記者了解到,該視頻屬實。據了解,2月23日晚,交警市北大隊人民路中隊在人民路開展查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21時20分許,一輛懸掛魯B2YE89牌照的黑色奧迪轎車駛來。據執勤交警介紹,當看到前方交警設卡查車時,奧迪車便開始磨磨蹭蹭不愿上前,更沒有主動降下車窗接受交警檢查。見此情景,執勤交警懷疑奧迪司機涉嫌酒駕,于是上前要求司機停車接受檢查。
面對交警要求,奧迪司機高某將車停在路邊,但是拒絕打開車窗、車門。執勤交警通過車窗發現,高某一邊不停地打電話,一邊狂喝礦泉水。
當時,人民路上車流量不小,加上高某有酒駕嫌疑,一旦該車強行沖崗,很可能會造成安全隱患。見此情形,執勤民警一邊喝止張某的行為,一邊安排兩輛警車前后將奧迪車夾起來。
車窗很結實,動用破窗器 記者從獲取的多段現場執法視頻上看到,面對高某抗拒執法行為,執勤交警便對其予以破窗警告。其中,破窗前先后予以了4次警告,在破窗過程中,仍進行了2次警告。據了解,從奧迪車被截停到采取破窗措施,執勤交警進行了長達半小時的告知和警告。
由于車窗結實,執勤交警最初使用木棍、警棍嘗試破窗,但耗時1分鐘時間,均未取得任何成果。最后,不得不調用了專業的破窗器,將奧迪車右后車窗強行破開。在整個破窗過程中,高某依然無動于衷,拒絕打開車門車窗。
破窗后,執勤交警將車門打開,發現高某滿身酒氣,臉色通紅。對張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檢測結果顯示酒精含量為 68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執勤民警用攝像機攝錄了查獲及檢測過程與檢測結果。
一交警手受傷,幸無大礙 據市北交警大隊人民路中隊指導員李濤介紹,查處期間駕駛人高某不顧民警反復警告仍不下車配合檢查,為了有效防止其繼續駕駛車輛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執勤交警會同110民警根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的相關規定,采取果斷措施破窗將該駕駛人高某依法控制。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另外,記者還了解到,當晚在采取強制措施當中,一位執勤交警的手受傷,所幸并無大礙。
事實上,早在2014年7月,東營市交警部門就處理過一起酒司機拒絕接受檢查的案例,東營交警使用多種工具強行破窗。據了解,本次破窗執法,在青島尚屬首次。
司機拒不開車門,交警強行破窗是否有執法依據?市交警部門表示,根據公安部相關規定,在民警執法中若遇違法行為人有逃跑舉動,且違法行為人鎖閉車門、拒不下車接受檢查,民警警告無效的,經請示勤務指揮部門批準后,可使用適當工具(如安全錘、含破窗功能的警用制式刀具等)破窗,迅速控制違法行為人。
市公安交警部門表示,今后將繼續嚴查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堅持“酒駕零容忍”,頂格處理,為市民出行創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嚴懲酒司機,網友都支持 事發當晚,多位市民網友經過現場看到這一幕拍下了照片和視頻,并傳到了網上。其中微博網友@_老韓:杭鞍高架人民路下橋口,一輛司機涉嫌酒駕,不下車,來了好多警察,前后包夾。哈哈!為了自己也為了他人的生命及財產,請不要酒駕!
據介紹,這些視頻內容很快引起了很多網友們的關注。對于此事網友們也紛紛對交警表示支持,同時強烈譴責酒司機。“對于酒司機一定要嚴懲不貸,酒駕出的事故還少嗎?怎么還是一點意識都沒有,還酒駕,支持交警嚴懲酒司機。”一位網友表示。另外還有網友稱,對于酒司機必須群起而攻之,讓酒司機成為“過街老鼠”。“酒司機拒不下車,交警當時也很無奈,但考慮到公共安全的大局就該果斷對酒司機實施強制措施,這也是對所有市民負責,因為一旦發生事故,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都要受到威脅,后果不堪設想。”該網友表示。
文/記者 尹彥鑫 徐新東
網傳酒駕逃避法全都不靠譜
1 棄車逃走 網傳:醉駕后碰到交巡警檢查,立即下車并棄車逃離現場,等酒醒后再回去領車,或在檢查站前掉頭就跑。
警方說法:一是采取視頻監控、照相攝像等方式,鎖定駕駛人員,再采取多種形式調查其是否有酒駕行為;二是檢查站前方有民警蹲守,負責對掉頭車輛進行檢查。棄車逃跑的,可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進行罰款、治安拘留等。酒駕肇事后逃逸的,將按照肇事逃逸處理。
2 當面喝酒 網傳:隨車攜帶一瓶高濃度酒,若酒后駕駛遇到警察,馬上下車拿起酒瓶當著警察的面猛灌,辯稱“下車才喝的酒”。
警方說法:按相關規定,被現場查獲當事人為逃避刑事追究,在呼氣酒精測試或提取血樣前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將以涉嫌危險駕駛罪予以立案偵查。
3 找人頂包 網傳: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酒駕人發現有警察檢查,立即和車上沒喝酒的人調換座位;二是酒駕人逃離現場后,找沒喝酒的朋友自首。
警方說法:查酒駕位置大都在路況、照明、視線良好且有交通或治安監控設備處,有利于固定證據。監控設備可清晰拍錄車輛運動軌跡、駕駛室狀況及證人證言。交管部門也可通過多方證據進行互相印證,不會給頂包者以可乘之機。
據《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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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司機被查很淡定原來竟是第三回 半島都市報2月24日訊(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欒心龍 史萌萌)2月23日晚,膠州灣高速交警大隊按照上級統一部署要求,在雙埠收費站設崗夜查。21時45分,李某駕駛車牌號為魯B556TC轎車接受民警檢查時,經酒精測試儀吹氣檢測,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8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當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時,李某說駕駛證和行駛證都沒帶,并與民警說笑,顧左右而言它,毫無悔意。民警遂依法將其帶回交警大隊進行詢問,經民警查詢發現,李某酒駕這已不是第一次,也不是第二次,而是第三次了!其中2011年2月16日被交警市南大隊香港西路中隊查處,2014年12月25日又被交警市北大隊遼寧路中隊查處。執勤民警隨即對李某作出罰款1000元,拘留10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決定。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