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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指認作案現場。
2月14日是情人節,很多人都沉浸在節日的甜蜜中,然而當天晚上,五蓮縣城卻發生一起持刀搶劫案。一名男子因為缺少經濟來源,公然進入居民小區實施搶劫,甚至用刀劃傷了被搶女士的手。五蓮警方在接警后,僅用了不到20小時便將搶劫犯抓獲,而落網時,嫌犯正在籌劃著再次搶劫。
案發現場殘留受害人血跡
2015年2月14日20時許,五蓮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接到報警,縣城城關富強路某小區發生一起持刀搶劫案。受害人李某(女)在五蓮縣城關富強路自家小區車庫停車時,被一戴口罩陌生男子持刀搶劫現金一千余元,受害人反抗過程中手指被匕首劃傷。
案發正值情人節,農歷正月初七,很多人還沉浸在春節的喜慶氣氛中,公然進入小區持刀搶劫,社會影響惡劣。接到報警后,刑偵大隊立即組織偵查人員、現場勘查人員連夜開展工作,對案發現場及周邊視頻監控進行調取、對現場進行勘查、對相關人員調查走訪。當晚,成立專案組對案件分析研判、對線索核查比對。犯罪嫌疑人具備一定反偵察經驗,作案時戴手套、口罩、帽子,一時無法確定嫌疑人身份。
通過監控鎖定嫌疑人身份
偵查員決定轉變思路,考慮到受害人日常以車代步,在小區車庫停車時被搶劫,嫌疑人跟蹤時肯定也需要交通工具,而且很可能是駕車尾隨受害人。
確定這一思路后,縣公安局副局長周揚軍同志親自指揮調度,專案組民警分組查看受害人李某行進路線視頻監控200余小時,排查過往車輛20余輛,發現一輛紅色現代瑞納轎車自2月13日一直尾隨跟蹤在受害人上、下班回家路上。
經進一步查詢,確定該車牌照并由此聯系到了車主。經偵查,該車由張某租賃,張某,男,31歲,2015年6月因盜竊被五蓮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抓獲,2015年11月因盜竊被五蓮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釋放后無經濟來源,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落網時正籌備著再次作案
2月15日15時,民警發現嫌疑人駕駛的瑞納車在莒縣出現,民警立即趕赴莒縣開展抓捕工作,經過3個小時的搜捕,2月15日18時許,民警在莒縣城陽路一個十字路口處將嫌疑車輛逼停,并將張某當場抓獲。
經查,2015年11月,張某因盜竊被抓獲判緩刑釋放后無所事事,沒有經濟來源,認為搶劫來錢比較快,便決定實施搶劫。張某事先購買了繩索、手套、口罩等工具,并租賃一輛轎車預謀實施搶劫。
2月13日,張某在解放路南端一拉面館內發現受害人李某駕駛高檔汽車、衣著時尚,于是選定李某為作案目標,隨后張某一路跟蹤至李某居住小區。2月14日,繼續跟蹤受害人一天,當日19時50分,在受害人準備回家時,張某便事先潛入小區,在李某停車入庫到后座取東西時,實施搶劫,劫得現金950元。
2月15日,張某索性一不做二不休,駕車竄至莒縣預謀再次作案。只是他沒想到公安機關僅用20小時就將他抓獲。目前,張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文/圖 記者 侯彥平 本報通訊員 林玉祥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