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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被打傷的環保執法人員(資料圖)
圖為督查組車輛被砸(資料圖)
大眾網濟南2月18日訊(記者 馬俊驥)大眾網記者從山東省環境保護廳了解到,日前,濟南市市中區法院開庭審理了去年9月9日濟南環境執法人員被打傷的“9·9”妨害公務案。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劉某犯妨害公務罪,應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庭審現場,劉某稱環境執法人員未出示執法證件,隨后被視頻證據“打臉”。本案將擇期宣判。
2015年9月9日下午,濟南市大氣污染防治督查組和媒體記者等7人,在市中區陡溝辦事處大廟屯附近渣土場檢查揚塵污染問題時,被10余名不明身份人員圍攻毆打,攝像機、手機等設備遭搶奪,4名環境執法人員及1名記者被打傷,一部車輛受損。9月10日,濟南市公安部門將10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捕歸案,除1人情節較輕外,9人被刑事拘留。
大眾網記者了解到,據本案起訴書,事發時,濟南市環境執法人員遭到被告人劉某威脅阻攔。被告人劉某通過對講機、手機叫來王某、劉某某(均另案處理)等人對執法人員進行毆打,并打砸執法車輛,致人員受傷、車輛受損。
在庭審現場,控辯雙方圍繞酒后行兇是否屬“激情犯罪”、沖突前是否出示執法證件、“尋釁滋事”還是“妨害公務”等三個焦點問題展開了辯論。
辯論焦點一:酒后行兇是否屬“激情犯罪” 被告人劉某稱,事發當天中午“喝了一斤左右的白酒?!眲⒛澈韧昃屏粼诠荆髞硗ㄟ^對講機收到工地上的人喊他,“不清楚是誰喊的,說有人不讓走車了(渣土車),就去了大廟屯的渣土場,然后就打仗了?!?br>
到了渣土場,劉某看見有七八個人。對于現場公訴人的提問,劉某說“當時不知道環保局是來干什么的,一開始他們沒說是環保局的,一打仗才說的?!?br>
辯護人強調,被告人在事發當天喝了酒,其后發生的暴力行為屬于臨時起意的“激情犯罪”。對此,公訴人表示,沒有明文規定說喝酒了就可以逃脫責任。
辯論焦點二:沖突前是否出示執法證件 在庭審中,公訴人以及審判長多次詢問劉某:環境執法人員是否在雙方發生肢體沖突前就向其出示了執法證件?對此,劉某稱“沒有”。
然而,在其后公訴人出示證據當中,有一段現場記者在事發時拍攝的視頻,視頻中清楚地顯示,在劉某向環保局執法人員走過去時,環境執法人員陳偉就向其出示了執法證件。這個證據展示完畢后,審判長詢問劉某,他所說的與證據事實不符,該如何解釋?
劉某的辯護人稱,劉某在事發當天喝了酒,加上文化程度不高,劉某所說的“沒有”應該是“不清楚”的意思。對于這一解釋,審判長表示“沒有”和“不清楚”的區別還是很清楚的,一般人都能夠分清。
辯論焦點三:“尋釁滋事”還是“妨害公務”? 起訴書稱:“被告人劉某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對此,辯護人認為,劉某的行為屬于尋釁滋事行為,不是故意妨害公務罪。而據公訴人介紹,尋釁滋事罪主要是那種“無事生非”的行為,劉某這一行為不太符合。
“其他嫌疑人當時是否知道被打的是環境執法人員,目前證據還不充分,所以暫時無法判定為妨害公務罪?!惫V人介紹,其他嫌疑人已接受了行政處罰。
公訴人表示,近年來濟南市霧霾頻發,公眾的生活都受到了大氣污染的影響。為了治理霧霾,環保工作人員付出了很多,壓力也與日俱增。而在這種情況下,還出現暴力抗法、毆打環境執法人員的行為,建議嚴懲。
本案將擇期宣判。
相關鏈接: 2015年9月9日下午14:30左右,山東省濟南市大氣污染防治督查組和媒體記者等7人,在市中區陡溝辦事處大廟屯附近渣土場檢查揚塵污染問題時,被10余名不明身份人員圍攻毆打,攝像、手機等設備遭搶奪,4名環境執法人員及1名記者被打傷,一部車輛受損。
其中,大氣污染防治督查組成員陳偉受傷最重,經醫院診斷,確診為鼻骨末端骨折,頭皮有裂傷,隨即住院接受治療。
據了解,城鄉接合部的揚塵污染問題是濟南市治理大氣污染的一大難題。位于陡溝辦事處大廟屯附近的一處無名渣土場,因運輸車輛造成道路揚塵污染嚴重,被濟南市大氣污染防治督查組列入重點檢查名單。
被打傷的陳偉事后回憶,在檢查現場,執法人員看到渣土場周邊道路鋪著一層厚重的黃土,車輛一過,塵土漫天。執法人員遂進行現場攝像取證,幾輛渣土車見狀停了下來,車上的渣土并未進行覆蓋。
大約四五十分鐘后,執法人員結束取證準備返回時,遭遇10余名不明身份人員毆打,執法人員亮出執法證后,對方依然不管不顧,導致多名執法人員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
2015年9月9日20時,事發時先期到場阻攔記者拍攝和執法人員執法的1名重要嫌疑人和1名當事人的身份被確認。9月9日23時,當事人李某到案說明情況。
2015年9月10日,濟南市公安部門將10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捕歸案,除1人情節較輕外,9人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