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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上的煙花爆竹被用白布遮蓋。(警方供圖)
半島都市報1月31日訊(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馮希軍 柴鵬) 微型面包車拆座拉貨已經屬于交通違法了,而黃島交警查獲的這輛七座面包車竟然拉載了17箱煙花爆竹,毫無安全措施的面包車行駛在路上如同一個“移動炸彈”。
1月30日中午,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在瑯琊臺路風河橋處開展查處酒駕整治行動。13時20分左右,一輛銀白色面包駛來,整個車窗玻璃全部貼上了黑色車膜,民警攔下車檢查,中年司機神色慌張。民警打開車門檢查,發現后兩排座椅已被拆除,白布下蓋著煙花爆竹,填滿了整個車廂后部。經清點,煙花爆竹共有17箱,價值近萬元。經檢查,這名姓王的司機駕駛的是一輛七座微型面包車,不能載貨,更不能用來拉運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據王某講,前些日子偶然聽說寶山鎮有批發煙花爆竹的,比煙花店便宜近一倍。他便從寶山鎮購買了整整一面包車煙花爆竹,想趁著春節之前掙點錢。為了多裝些煙花爆竹,王某自己拆除了兩排后座,還給車玻璃貼上了黑色車膜躲避檢查。
由于王某沒有辦理運載煙花爆竹許可,屬于非法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品,將被處以200元罰款,因私拆座椅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王某還將受到罰款500元的處罰,煙花爆竹也被移交派出所。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