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9日,記者從“2016年全國旅游工作會議”上了解到,國家旅游局將推動各級政府把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納入議事議程,制定帶薪休假制度實施細則或實施計劃,鼓勵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引導職工靈活安排全年休假時間,探索夏季“2.5天休假模式”。
據了解,2015年以來,我國已多次公開強調落實帶薪休假。2015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深化服務業改革開放,落實財稅、土地、價格等支持政策以及帶薪休假等制度。”2015年4月初,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明確提出“切實保障職工休息休假的權利,完善并落實國家關于職工工作時間、全國年節及紀念日假期、帶薪年休假等規定”。
同年4月24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2015年一季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帶薪年休假制度施行7年多以來,仍有部分用人單位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沒有認真執行帶薪年休假的法律規定,職工休息休假權益有待進一步落實。下一步要抓好這項工作的落實。
2015年7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到要進一步推動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
國家旅游局局長李金早在“2016年全國旅游工作會議”上表示,2016年將推動完善針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休假保障措施;加強帶薪年休假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地方和企事業單位在保證每周法定40小時工作時間、不影響群眾辦事的前提下,創造條件讓員工錯峰休假、彈性休息,探索夏季“2.5天休假模式”。據《京華時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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