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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張先生收到的信息中還是"正在結算"。
半島都市報1月17日訊(記者 韓小偉)“工人整天跟著我要工錢,我都要了三個多月了……”15日,張先生介紹他包工程遭遇的難題,去年9月21日干完活,估算20多萬元的工程僅拿到了8萬元工程款。眼瞅著過年了,工人希望盡快拿到工錢回家,他只好帶著工人和協議討要工程款。對此事,協議的發包方負責人稱“不會欠工人錢”,因為結算一直沒完成,具體何時完成不好說。
15日下午,張先生來到本報告訴記者,他在朋友介紹下,在鄭州路承包了一項舊樓外墻涂料工程,從去年8月23日動工到9月21日完成。根據他的測算,整個工程面積8000余平方米,總價約為25萬元。
張先生拿出來一份協議給記者看,只見上面寫明發包方即甲方是青島聯合豐垚實業有限公司,承包方即乙方就是張先生。他說,一般情況在工程進行時,甲方都需要向工人發放生活費,但因為按照計劃工程期很短,于是口頭約定完工后付款。
“這個工程完工后,一直到9月底才拿到8萬元工程款,我都給工人發下去了,但差的太多了,除了材料費用,我自己還墊上了3萬多塊。”“這些日子,工人都‘纏著’我,我就帶著他們,拿著合同到處要錢。”張先生說。
在合同中,張先生指出來這樣一段話:“工程全部竣工后通過甲方項目部驗收合格后工程款應支付至合同額80% ,經業主組織竣工驗收合格后應支付至合同額95% ,余款5% 為工程質保金,于竣工驗收之日起一年期滿后甲方無息結算返還。”“可是到現在工程結束將近4個月,甲方也沒跟我結算,只給8萬元也太少了!”張先生說。
張先生取出手機找出來短信息給記者看,他與甲方的負責人王經理一直保持著聯系,短信息中稱 :“我現在正在對賬結算”。“工程剛干完的時候說在對賬結算我們還能等一等,都過去這么長時間了,竟然還是這樣!”張先生說,他了解到這棟舊樓的所有者將改造工程外包,外包的公司又轉包給青島聯合豐垚實業有限公司,隨后才是他承包了其中的外墻涂料工程,而王經理在短信中所說的結算指的是其公司與上層發包方進行的,對方就以這個理由一直拖著不支付工程款。
15日下午,記者聯系上了青島聯合豐垚實業有限公司的王經理,他表示上級發包方交給他們公司的錢,“我一分沒留,都給出去了”,剩下的工程款一直沒有交付,是因為目前工程的平方數結算不一致,在這上面有爭議,結算拖得時間有點長。對于何時能夠處理好此事,王經理表示目前先盡快將工作量搞定,但對于何時能夠完成并沒有一個時間。
■律師
可要求限期結算 對于王經理的這種說法,張先生很無奈,他說已經聽過多次類似言論。他介紹,在近期聯系過多個部門,最終問題沒能得到解決。記者在15日下午采訪了山東雅君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谷元山,他認為,如果張先生手頭的合同中約定了工程結束后由發包方結算工程量,那么可以要求限期結算工程量,“可以通過現場送達或者郵寄的方式,將請求結算函交給發包方,并提交承包方的竣工結算文件,要求發包方在一定期限內結算工程量。假如超出期限,即視為對方認可已提交的竣工結算文件,要求履行合約支付工程款。” 記者 韓小偉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