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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都市報1月5日訊(記者 王媛)5日,記者從青島市工商局獲悉,全市企業年報信息抽查工作已全面完成,據悉,這是青島實施商事制度改革以及“年檢制”改為“年報制”后的首次抽查。抽查結果顯示,83.15%的企業年報真實可信,264戶企業公示信息弄虛作假。市工商局表示,目前全市已有2.7萬企業被列入異常名錄,今后將在銀行借貸、海關出口、合作采購等領域“碰壁”。
記者從市工商局了解到,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本市便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和省工商局關于開展2013年度和2014年度企業年報抽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啟動了對全市6285戶企業年報信息的抽查。6285戶抽查企業是按照全市企業總數3%的比例隨機搖號抽取產生。
此次抽查是實施商事制度改革以及年檢改為年報后的首次,市工商局采取多種措施,確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進。據了解,加上因未按照規定期限報送年報的企業,目前全市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達到2.7萬戶,按照國務院《企業公息公示暫行條例》的規定,這些企業將受到相應信用約束,特別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轉讓、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另據了解,為了進一步強化企業信用約束,近日國家多部委聯合發布《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由38個職能部門對包括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在內的失信企業共同實施聯合懲戒,懲戒范圍包括安全生產、旅行社經營、國有企業監督管理、飼料及獸藥經營、食品藥品經營、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及娛樂場所經營等30多個重點領域。已有企業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銀行停止放貸,合作對象不與之簽訂合同,藥品采購不予供貨,海關出口受限等。
為切實維護企業的良好信用,市工商局提醒,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規定,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企業須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按時進行網上申報年報并公示,企業要對報送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合法性負責,對填報錯誤的信息要在規定時限內及時進行修正。年報不按時以及年報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企業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信譽和正常經營活動都將受到影響。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