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黃島區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網絡詐騙案件,男子廖某和齊某(在逃)預謀網絡詐騙后,齊某負責騙,廖某負責取錢,齊某給廖某10%的提成。廖某看錢好賺就叫來妻子王某一起幫忙取錢。據介紹,當地警方已經抓獲了多起以網絡詐騙帶取錢牟利的團伙,這一“行當”在當地甚至已經形成了產業。
幫取錢可提成10%
齊某和廖某是廣西老鄉,他們兩人都是廣西當地的農民,沒有什么固定收入。看到別人從網上騙錢,齊某找廖某商量,兩人也想干一票。2014年11月,齊某(在逃)與廖某預謀網絡詐騙,讓廖某幫助取款,并承諾支付其提款額10%的好處費,廖某為多賺取一份好處費,遂讓其妻王某幫助取款,也能有10%的好處費。
2014年12月8日11時許,家住黃島區的張某收到遠在美國的女兒發來微信,微信中說好朋友家里出了變故,父親去世,母親也住進了醫院,讓張某給同學打點錢用。張某信以為真,分多次打給女兒的朋友賬戶近66萬元。打過錢后,張某打越洋電話給女兒,才知道女兒的微信號被盜了,已經好幾天不用了。張某趕緊報警。黃島警方馬上到銀行調取了騙子提供的賬號信息,發現66萬元被騙的贓款已經被詐騙嫌疑人分轉至33個銀行賬戶,由數名被告人分別在廣西多個縣市的各銀行ATM機取出。黃島警方遂向廣西警方發出協查通告,最終將涉嫌詐騙的廖某和王某抓獲。
夫妻倆一審獲刑
廖某到案后供述,2014年12月8日,他駕駛轎車載著妻子王某分別至賓陽縣黎塘鎮、貴港市等地各銀行ATM機取款,王某使用鴨舌帽、太陽鏡、口罩將頭部、面部偽裝后取款,共計提取10張銀行卡內的贓款17萬元,廖某將所取贓款和銀行卡交給齊某,并將抽取的好處費一部分用于賭博,一部分給王某用于家庭日常開支。廖某和王某到案后,公訴機關以詐騙罪向兩人提起公訴。黃島法院審理時,廖某辯稱,自己只負責取錢,沒有參與詐騙。但公訴機關認為,已經查明廖某參與了齊某詐騙的預謀,因此已經構成了詐騙罪。
法院審理后判決,被告人廖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與前罪未執行的有期徒刑一年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二萬元。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取錢團隊”的產業鏈
據另一起詐騙案件中的被告人朱某供述,廣西賓陽當地有許多以詐騙和取錢獲利的團伙,他們已經形成了一個QQ 詐騙產業鏈。據朱某交代,賓陽有很多人從事網絡詐騙,因為銀行取錢有監控,取款的時候有風險,所以詐騙的老板一般不會自己去銀行取錢。都叫人幫著去銀行取錢,然后給報酬,久而久之他們也有了固定的稱號——“車手”。
網絡詐騙的人,通常會留下一些愿意當“車手”的人的電話,如果有需要就聯系他們。同時這些所謂的“詐騙老板”,也會介紹“馬仔”去固定的地方購買銀行卡,一次會要求他們買上百張,以便多次取錢。取完錢后,他們會計算好自己的“好處費”,然后迅速把剩下的錢給“詐騙老板”。沒有人知道賓陽到底有多少人從事QQ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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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帶徒”,專教QQ詐騙
從2008年開始,QQ詐騙開始在賓陽縣城周邊的村莊里展開,然后師傅帶徒弟、徒弟又傳徒弟。
2014年初,一種更為復雜的、專門針對公司財務人員的詐騙開始流行,犯罪嫌疑人先以個人身份加入一些財務人員QQ群,觀察、揣摩群里各種身份,然后以“會計資格考試大綱文件”為誘餌在群里發送木馬病毒,盜取財務人員QQ 號,并分析對方領導的QQ號,接著再以一模一樣的頭像、昵稱等資料添加財務人員為好友,在QQ聊天對話框中以領導身份要求財務人員轉賬到某個賬戶。
目前已知金額最大的一起發生在2014年8月5日,黑龍江綏化某企業一次被騙走1200萬元。
據《都市快報》
提醒 自我防護是關鍵
嶗山公安分局劉警官介紹,QQ詐騙之類的網絡詐騙,騙子和受騙者往往不在一個地方,案件地域空間跨度大,打擊難度大,破案率較低。相對于傳統詐騙,抓捕這類“非接觸式”詐騙者的難度要高很多,辦案成本也要高很多。而且,QQ詐騙已經升級,他們已經在找專業取款公司負責轉款,不僅在銀行,還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上進行。在偵破案件時,警方發現,很多詐騙團伙所使用電腦的IP地址甚至在國外,給抓捕帶來極大的難度。
劉警官提醒廣大市民,加強自我防范和識別尤為重要,養成良好的上網習慣,QQ里不要隨便添加陌生人,更不要隨便視頻,以免被人錄下視頻后加以利用。網絡聊天時,不要隨便打開來路不明的文件。
記者 李珍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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