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貿公司以“零首付”為誘餌,欺騙購車人簽訂高息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再利用騙取的銀行貸款提出車輛,進行變賣、抵押,在一年多的時間里騙得57人銀行貸款692萬余元。近日,這一特大詐騙案被臨沭警方偵結,犯罪嫌疑人陳某已被移訴到檢察機關。
齊魯晚報記者 高祥 通訊員 陳兆永 王逢
為還債鋌而走險
實施系列詐騙
今年7月22日,臨沭警方先后接到本縣及郯城縣宋某、曹某等人報案。曹某稱,2014年8月,臨沭龍輝汽貿公司陳某憑曹某的車貸手續,騙取臨沂某擔保公司在銀行擔保的車貸147495元,購買了一輛轎車,后陳某將該車抵押給他人,現陳某下落不明。另外,宋某等人被騙近30萬元。臨沭警方隨即以陳某涉嫌詐騙犯罪立案偵查。
經查,陳某今年29歲,臨沭縣大興鎮農民,2012年成立龍輝汽貿公司,身為法人兼總經理。民警調查發現,陳某所經營的汽貿公司早已人去樓空。在獲取陳某涉嫌詐騙宋某、曹某等3報案人40余萬元的證據后,臨沭警方遂對陳某進行網上通緝。
7月24日下午,專案組獲悉陳某在臨沂市區出現的消息后,民警火速趕往臨沂市,在蘭山警方的協助下,于當日下午5時將陳某抓獲。9月22日,同案犯罪嫌疑人時某落網,另一嫌疑人云某在逃。陳某交代,他的汽貿公司成立后,曾一度生意紅火。因經營理念差異,跟他合作的合伙人抽資撤股。為避免資金鏈斷裂,他只好借高利貸維持經營。他以高于銀行3倍、5倍甚至10倍的利息吸籌資金,最高時高利貸款項高達300余萬元。在高利貸的沉重利息下,他由開始的借債經營變為資不抵債,為還債他鋌而走險,一步步開始了系列詐騙。
提出貸款不購車
直接裝進腰包
陳某辦好購車貸款手續購車后,要么把車低價賣掉,要么抵押給他人償還高利貸。后來發展到干脆從銀行提出貸款后不去購車,直接裝進自己腰包,僅此一項,就有15輛車的貸款未用于買車,直接被陳某還債或揮霍了。
警方初步查實,陳某伙同云某、時某以零首付購車為名,先后對57個購車客戶進行所謂的購車貸款手續。其具體流程是:購車客戶提出申請,由汽貿公司業務員前往辦理擔保手續,讓購車人提供身份證、結婚證、收入證明以及親朋好友、左鄰右舍的擔保材料等,在交付300元的評審費以后,擔保手續經云某審核把關,上報云某所任職的融資擔保公司審核,經融資擔保公司給所貸款銀行付上擔保金后,按70%向龍輝汽貿公司發放貸款。
陳某拿到貸款后,需付售車廠家30%的首付款,車輛才能到位。在所購車輛運到后,陳某并沒有將車交給購車客戶,而是采取低價抵押的方式,或是通過網上變賣,用來償還高利貸。后來陳某拿到15個客戶的購車貸款后,干脆車也不購了,直接挪作他用。到案發時,陳某累計涉嫌詐騙57個購車客戶的銀行貸款692萬余元。
與陳某同案的云某為臨沂某擔保公司業務員,陳某在成立汽貿公司前就與云某結識。為了達到少付銀行保證金的目的,云某私改發票。陳某則采取高買低賣的方式,先后與臨沂、淄博、濟南等地的購車者進行網上買賣,一輛價值十多萬元的新車,僅以6萬元賣出。
辦案民警介紹,該案跨區域大,涉及臨沂一家知名擔保公司、3家銀行和57名購車人,案值達692萬余元。陳某所詐騙的款項,一是被他用來償還高利貸,二是填補了高買低賣的差價,還有一部分被云某操縱占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