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歲濟寧男子趙某一年前做生意時讓父親幫忙借了10萬元錢,年底了債主催得緊,父親逼著他還債,趙某突發奇想導演了一出自己被搶劫的鬧劇,自己磕破頭弄得渾身是泥,報警稱自己被搶劫。
12月10日晚上9點多,男子趙某在家人的陪伴下來到任興路派出所報案,趙某渾身是泥頭上還有傷,稱當天下午乘坐出租車時被人搶走了10萬元錢,還將其拋至李營鎮三堯村一田地里。趙某向民警講述,當天下午2點半左右,他從金宇路一網吧出來后,沿建設路向北走在路邊打車,一輛出租車行駛過來問他要不要拼車走,當時車上還有一個人。
趙某上了車說要去二十里鋪趙廟村。“在車上坐了七八分鐘后,我就覺得頭暈,突然后面那個人一拽我的頭,我就暈了過去。等我醒來后已經天黑了,發現自己在田地里躺著,頭也破了渾身是泥,向路邊的村民借了手機才給家里打了電話。”趙某向民警說,那10萬元錢是剛剛結算的貨款,打算給父親讓他還給債主。
趙某(圓圈內)到派出所報案時的監控截圖。
趙某說紹,他和朋友一起合伙經營配件生意,去年通過父親向別人借了10萬元錢,年底了要還債,當天就是打算把錢給父親送過去的。錢用兩個牛皮紙袋子里裝著。
接到報案后,任興路派出所和任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的三位民警立即對案件進行調查。民警偵查中發現,趙某所提供的線索和實際并不相符。“從監控中看到,趙某從網吧出來后一直沒和人接觸,他說的上車地點,從監控中也沒發現他上車。此外,趙某的銀行賬戶也沒有發現有大額款項來往。”辦案民警隨后再次傳訊趙某,趙某說出了事情的真相。
趙某說,他做生意賺的錢都被他吃喝玩樂揮霍了,可父親催得急,債主也在逼債,他就想了一出自己被搶劫的“案件”,這樣最起碼可以拖延還錢時間。當天他打車去了三堯村,自己在地上磕破頭,往身上抹了泥,把手機和錢包扔得遠遠的,在路邊借別人的手機給家里打了電話說自己被搶劫了。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為了趙某的鬧劇,三名民警忙了兩天半。趙某的行為已經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規定,趙某被任城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五百元。(齊魯壹點 記者 岳茵茵 通訊員 趙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