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保10萬元,承諾的高收益沒有,而且46年后才能拿回本金。”12月29日,蘇老先生向本報反映,2012年在保險業務員的鼓動下給42歲的女兒購買了一份商業保險,今年去交費時才發現了問題,保險公司所說的高收益根本沒兌現,而且他的女兒根本就未在保險合同上簽字,是有人代簽的。29日,保險公司方面表示,已經同意退還已交的保費。
續交保費時發現問題
76歲的蘇老先生稱,2012年,他們夫婦給女兒購買了一份分紅型保險,前段時間到了該續交保費的時間了,他的老伴帶著存折前往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人卻告訴他的老伴,保單材料找不到了,“他們說業務員已經離職了,相關材料也都帶走了,查不到了,我老伴一聽就急了,立即把我給叫了過去。”
“業務員離職,怎么可能就沒有了相關材料?在我的堅持下,他們花了兩個多小時,終于在系統當中找到了關于我們的那份保險材料。”蘇老先生表示,這已經是第四年交保費了,找回材料后老兩口開始仔細打量這份保險合同,驚奇地發現取出本金還要等到 42年以后,到那時候就連他的女兒都已經88歲高齡了,而且收益也并不是像先前他們所想象的那樣高,如果現在退保的話,他們的損失更大,只能拿到一萬四千多塊錢。
“高利息那都是忽悠的”
說起這份保險,蘇老先生表示,是他的老伴在公園里被一名業務員給說動了心的,回家后跟他商量,決定給孩子買一份。“那一天業務員去了我家里,說是有5年交費和10年交費的兩種,當時考慮到我們老兩口都已經70多歲了,就想投5年交費的那種。”蘇老先生稱,隔了幾天后,那名業務員再來時說,5年交費的那種已經賣完了,只剩下10年期了,因為這種保險每年的利息就有12%,而且每年還有分紅,都是由專業人士操作,分紅也能有10% 以上,這樣的話,可以給變通一下,前5年自己交費,從第6年開始利用高額的利息和分紅來交保費,這樣10年之后就可以每年享受利息及分紅了。
29日下午,記者見到了蘇老先生帶來的這份保險合同,仔細查看后記者發現,這是一份分紅型年金保險,個人需要連續交10年每年1萬元的保費,從交費滿1年開始,可以獲得每年1200元的年末生存金,如果被保險人在88歲前沒有意外身故,最后一年可以獲得1200元的年末生存金以及10萬元的本金,至此保險主合同終止。記者算了一下,投保時蘇老先生的女兒42歲,總計可以獲得46年的年末生存金,合計下來共可獲得55200元,“總投入10萬塊錢,46年卻只能獲得5萬多塊錢利息,這比銀行的存款利息都低得多,而且他們所說的分紅我也查了一下,4年時間總共有700多塊錢,這是多么低的收益,跟先前他們所說的差大了!”
被保險人是代簽名?
據蘇老先生介紹,因為保險是給女兒買的,在發現這些問題后,他們老兩口把這事告訴了女兒,女兒在查看合同竟然發現上面有她的簽名,而這個簽名她自己并沒有簽過。
這時蘇老先生才回憶起來,當時業務員拿著合同來找他時,需要被保險人簽字,而蘇老先生的女兒并不同意兩位老人給她買保險,當時業務員稱由他們自己去找他的女兒,結果后來合同就這么簽了,他也一直以為是女兒自己簽的字,直到女兒說起時,他這才發現,竟然是有人代簽的。
“這份保險合同從開始就是份假合同。”蘇老先生認為,從開始業務員忽悠的高收益,再到保險公司給代簽名,從頭至尾都是在作假,雖然合同在自己手中,但作為70多歲的老人根本就看不懂里面的“道道”,因此合同應該予以作廢,保險公司應該退還他們所交的保費,如果對方不同意,他將對保險公司提起訴訟。
記者隨后與蘇老先生一起來到了位于五四廣場附近的這家保險公司,經過溝通,相關負責人表示,老人的家屬也聯系了保險公司,如何處理此事還沒有最終結果,他們還會與老人家屬繼續溝通。
29日下午,記者再次聯系蘇老先生時獲悉,保險公司方面已經同意全額退還保費,對這一處理結果,他表示接受。
■提醒
買保險要仔細看合同
近些年來,因為保險合同產生的糾紛,本報也經常接到市民們的反映,許多投保人都是聽著保險業務員說的天花亂墜的高收益而購買的,合同中實際約定的收益遠沒有業務員所說的10%甚至20%,被投訴的多數保險產品的收益都不及同期銀行的存款利息。
業內人士提醒,保險類產品有兩種作用,一種是其提供的保險,另外一種則是其提供的理財功能,市民在購買時,應該考慮是為了買保險還是為了理財,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不要僅僅聽從業務員所說的,而是要仔細研讀保險合同,特別是老年人,自己看不懂應該找專業人士解讀一下,避免給自己造成損失。
記者 林剛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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