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德彬故意殺人罪、搶劫罪一案,將于今天(12月28日)上午10時30分,在青島市中院普東刑事審判第八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半島客戶端對庭審現場全程進行圖文直播。
14:25
法庭辯論結束,民事部分不調解。被告人李德彬:我沒什么陳述、快點判、快點執行。
法庭休庭,擇日宣判。
14:10
被告人李德彬辯護律師:有自首情節,對殺害龐某某的情節主動供述。
但公訴人答辯稱,認為李的行為不構成自首情節。在抓獲李之前,辦案人員已經發現被害人被藏尸地點。第三起搶劫案中也不屬于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未遂。建議法庭從重處罰。
14:05
龐某某家屬代理人:認為被告人李德彬沒有悔罪且不賠償,應處以死刑立即執行。金某家屬:想讓他早日被執行死刑。李德彬對此并無辯護。
14:00
公訴人認為被告人李德彬多次犯罪、人身危險性巨大、危害巨大、手段殘忍,社會惡劣影響特別巨大。希望法庭以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依法判決。
13:55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舉證,法庭辯論開始。
13:50
被告人李德彬表示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無罪和罪輕。刑事部分質證結束。
13:35
被告人李德彬在當保安時行為散漫,吸煙睡覺,提供不出無犯罪證明,未被錄用。
13:30
李德彬搶劫、故意殺人案微直播,審判長宣布繼續開庭。公訴人繼續舉證。
12:15
上午庭審結束,暫時休庭,下午一點半開庭。
11:55
案發后,被告人李德彬的妹妹轉發過支持金玲的帖子,李德彬說那就是我和朋友干的。妹妹不信,李德彬說,你可以去告發我,我的人頭還值點錢。
11:50
證人證言:
被告人李德彬的妹妹:李到哈爾濱是我給買的機票,到哈爾濱后又要了3000元錢。
11:45
公訴人舉證:張某某的陳述,第三起搶劫案件中,被告人李德彬來到開發區井岡山路一服飾店,買褲子,刷卡后還不走,趁沒人捂住張的嘴,張某某踹了他兩腳,李德彬松手還說,好了你別吆喝了,然后就走了。隨后,張某某報警。
11:40
看到被害人物品,被害人家屬悲痛欲絕。金某的母親哭著對被告人李德彬說,“你不配做人!”
11:30
被告人李德彬認可對殺害龐某某的現場等證據。公訴人舉證殺害金某的現場證據,金某的母親痛哭。李對現場證據無異議。
11:25
進入質證階段,公訴人舉證。
11:22
審判員:從事什么職業?被告人李德彬:在海爾干了兩個月,此后靠妹妹生活。
11:20
龐某某的代理人發問,第一起對龐某某的搶劫,是為了搶劫還是殺人?被告人李德彬稱,當時沒想搶劫,喝多了上前糾纏,對龐說找地方玩去。審判長問他找地方玩是不是想和她發生性關系?李德彬稱“是”。
11:15
原告人家屬質問被告人李德彬搶錢為什么要殺人?李德彬稱,因為被害人喊的聲音大怕敗露。他說搶劫金某的時候,附近還有110巡邏車。
11:11
6月26日被告人李德彬坐飛機回哈爾濱,之后他給妹妹發短信詢問案情發展,但并沒有告訴是自己干的,說可能是自己的朋友干的。
11:10
兩次搶劫被被害人抓傷,第二天對女友說是喝多了刮的。第三起是對服裝店進行搶劫,被告人李德彬稱之所以選擇在這家服裝店作案,是因為該服裝店偏僻,人少。他假裝買衣服,刷卡,然后摟住張玲玲脖子,對方喊人時,李就走了。
11:05
在搶劫金某時,被告人李德彬提前買了手套,怕留下指紋。先搶包,金大撕打,李就掐脖子直到對方不動。拿走錢包、手表、戒指、項鏈。這次搶劫結束后,他仍舊去了網吧上網。
10:55
李德彬說,6月18日晚上喝酒了,看到被害人龐某某,先上前糾纏,龐某某喊,李德彬將其拖到馬路對面綠化帶,將龐某某拖過一個廠區柵欄。龐某某跑,李德彬追,此時正巧龐某某手機響了,李德彬追上去掐龐某某的脖子五分鐘,并將其手機掰折。被掐脖子后,龐某某已經不動了,李德彬將她拖到路邊,又拿石頭砸了五六下。李德彬始終強調,自己是喝酒了,也沒想后果。搶劫行兇后,被告人李德彬去網吧上網。
龐的母親聽到女兒被害經過,痛哭不已。
10:50
被告人李德彬陳述時說,我沒什么可說的。對公訴人及原告的起訴書內容表示屬實。在公訴人訊問被告人環節,李德彬稱在搶劫龐某某時,自己當時喝了點酒。
10:50
對被告人李德彬以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提起公訴。龐永潔家屬提出賠償63萬余元,金玲家屬提出300萬賠償,要求判處被告人李德彬死刑。原告人宣讀起訴書時,幾度哽咽。
10:40
審判長訊問被告人,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被告人李德彬于2015年6月18日晚10點,駕駛摩托車行至經濟技術開發區前灣港路與開拓路路口,見到獨自行走的被害人龐某某,遂尾隨并進行糾纏、威脅。后因龐某某欲逃脫并大聲呼救,李德彬將被害人殺害,并用白色泡沫板遮蓋尸體后逃離現場。
幾天后,2015年6月24日晚9點半左右,被告人李德彬預謀搶劫后,尾隨獨自行走的被害人金某至開發區太行山路一人行道處,上前欲強行奪取金某隨身攜帶的挎包。因遭到被害人的反抗呼救,李德彬將其強拖至路邊綠化帶內殺害,并劫得被害人價值5千余元的鉆戒、戒指、項鏈、手串等物品及部分現金。
2015年6月25日下午5點,被告人李德彬再次預謀搶劫,并來到開發區井岡山路一服飾店,趁店主張某某不備,用手掐其頸部欲行搶劫。但因他人進入店內,李德彬搶劫未遂逃離現場,并返回黑龍江。
7月7日晚9點時分,被告人李德彬被青島警方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一旅館內抓獲。
10:32
李德彬到庭,被害人家屬情緒激動,痛哭流淚。
10:30
庭審開始,公訴機關、辯護人出庭,審判長、審判員入庭。
10:10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德彬故意殺人罪、搶劫罪一案,將于今天上午10時30分,在青島市中院普東刑事審判第八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離開庭時間還有20分鐘,此時,黃島殺人案兩名受害者的家屬都已經到達庭審現場。受害人家屬十分悲痛。
案情回顧
女孩神秘失蹤,朋友發帖尋人 2015年6月24日,島城不少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都在轉發一個尋人的帖子,一位年輕美麗的22歲女孩金某,在6月24日晚上9點左右失聯。一夜過去了,女孩的手機關機,還是沒有任何消息,金某的親友只好報警。
2015年6月20日9時,開發區分局辛安派出所接報警:龐某潔(女,20歲)于6月18日22時失聯。6月25日11時許,開發區長江路派出所接報警:金某(女,22歲)于6月24日21時許下班后失聯。接報后,開發區公安分局,組織警力開展查找工作。民警于6月27日下午16時許,在開發區太行山路與嘉陵江路路口一綠化帶內發現金某的尸體。當日18時許,民警又在開發區前灣港路某公司附近的荒地內發現龐某潔的尸體。經初步勘驗,將這兩起案件初步定性為系列搶劫殺人案。
專案民警從一起普通購物糾紛中發現疑點。專案組高度重視,迅速組織力量深入調查,確定李德彬有重大作案嫌疑,且已離開青島,逃往哈爾濱。專案組立即組織民警連夜趕赴哈爾濱,7月7日晚,在哈爾濱警方的配合下,在一旅館內將李德彬抓獲,從其旅行包內繳獲部分贓物。經過突審,其對殺死龐某潔、金某進行搶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制造兩起命案,被提起公訴 11月27日,青島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對在黃島制造了兩起命案的被告人李德彬提起公訴。
經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李德彬于2015年6月18日晚10點,駕駛摩托車行至經濟技術開發區前灣港路與開拓路路口,見到獨自行走的被害人龐某某,遂尾隨并進行糾纏、威脅。后因龐某某欲逃脫并大聲呼救,李德彬將被害人殺害,并用白色泡沫板遮蓋尸體后逃離現場。
幾天后,6月24日晚9點半左右,被告人李德彬預謀搶劫后,尾隨獨自行走的被害人金某至開發區太行山路一人行道處,上前欲強行奪取金某隨身攜帶的挎包。因遭到被害人的反抗呼救,李德彬將其強拖至路邊綠化帶內殺害,并劫得被害人價值5千余元的鉆戒、戒指、項鏈、手串等物品及部分現金。
次日下午5點,被告人李德彬再次預謀搶劫,并來到開發區井岡山路一服飾店,趁店主張某某不備,用手掐其頸部欲行搶劫。但因他人進入店內,李德彬搶劫未遂逃離現場,并返回黑龍江。
7月7日晚9點時分,被告人李德彬被青島警方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一旅館內抓獲。
據悉,現年30歲的李德彬出生于黑龍江省尚志市。2002年12月6日,在其18歲生日當天,李德彬因犯搶劫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放火罪,被黑龍江省林區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8年,后于2014年6月20日減刑釋放。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