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張貴峰
新人口計生法可謂亮點多多,無論從生育權利還是福利方面,都沒有讓公眾失望。這些亮點充分彰顯了人性關懷,體現(xiàn)出制度善意。這是我國人口政策的重大調整,也是依法治國的重要一步。 12月27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就意味著,明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無疑是一個極具歷史性的一個時刻。因為這意味著,從此,持續(xù)30多年的獨生子女政策將成為歷史,“全面二孩”終于即將從紙面走向現(xiàn)實。
其實,對比此前國家衛(wèi)計委提出的修正案草案,全面完整地審視一下此次修法過程,我們會發(fā)現(xiàn),新計生法的“亮點”,不單單只是對“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實,同時,在其他一些輿論十分關注的相關配套政策方面,也都做出了許多深孚民意,也更符合社會現(xiàn)實的修訂和完善。
比如,針對此前公眾關心的“產假”問題,新計生法明確,“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這意味著,只要是合法生育的子女,無論“一孩”還是“二孩”,都可以延長產假。再如,針對此前輿論熱議的失獨家庭扶助問題,新計生法也進一步細化完善了此前衛(wèi)計委草案提出的“老人老辦法”,明確規(guī)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fā)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fā)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guī)定獲得扶助。”這意味著,即使是在“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以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如果出現(xiàn)失獨,仍能按照規(guī)定獲得扶助。而針對此前草案中出現(xiàn)的禁止代孕條款,鑒于“各方分歧較大、還需要深入研究論證”,新計生法則予以刪除。
此外,值得一提的還有,此次新計生法中的核心條款,除了明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還同時進一步規(guī)定,“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guī)定”。而據(jù)了解,“再生育子女”指的是生育三孩及三孩以上的情形。這實際上意味著,新計生法所規(guī)定的生育政策,其實并不簡單止是“全面二孩”,而是一種開放的格局。
新人口計生法可謂亮點多多,無論從生育權利還是福利方面,都沒有讓公眾失望。這些亮點充分彰顯了人性關懷,體現(xiàn)出制度善意。這是我國人口政策的重大調整,也是依法治國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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