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齊魯晚報臨沂12月27日訊(記者高祥通訊員陳兆志張波)莒南縣一村民借用鄰居家閑置的房子,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近日,當地警方搜出煙花51箱、爆竹200多掛,這名村民被行政拘留。
莒南縣板泉鎮一村民楊某想買賣煙花爆竹牟利,他看到鄰居趙某家房屋閑置,就借用趙某家的房屋,將非法購買的煙花爆竹偷偷藏在趙某的閑院內。有村民發現后,向當地派出所報了警。12月21日上午,莒南縣公安局板泉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動,依法對報警人所稱的趙某閑院進行檢查,當場查獲楊某非法存儲在屋內的煙花51箱、爆竹203掛、喜鞭9掛。在現場,楊某承認了非法儲存危險物品的事實及其行為的嚴重危害性。當日,楊某被莒南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經營煙花爆竹須辦理相關手續,煙花爆竹儲存的庫房需要達到安全標準,而且不得與居民區鄰近,居民一旦發現有人在民居內非法儲存煙花爆竹,一定要及時報警,以消除隱患,保障周邊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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