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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環保違法案件后,也該有重磅思考和反思,否則,就可能從另一面成為某種縱容。必須強化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對于舉報置之不理,不僅有傷相關部門的公信力,其行為也有瀆職之嫌。 近日,環保部、公安部和最高檢決定聯合掛牌督辦江蘇靖江養豬場毒地案。該案起于今年9月云南商人周建剛的網絡舉報,后被證實污染面積相當于24個標準籃球場。據悉,該地前身為靖江市原侯河石油化工廠(已停產,2012年在其原址建立了靖江市華順生豬養殖場),在廠區內地面下3至4米的部分區域填埋疑似危險廢物,疑似危險廢物填埋總量約5000噸(12月25日《北京青年報》)
疑似危險廢物填埋總量約5000噸,污染面積達24個標準籃球場,這是什么概念?!在這樣一片土地上養豬,無異于坐在一個巨型定時炸彈上。此外,這些危險廢物深埋于地下,是否也會造成水污染、固體土壤污染?如此級別的“毒地”出現,無怪乎環保部、公安部和最高檢聯合掛牌督辦。
靖江“毒地”給我們帶來深刻的環保啟示。必須從根源上,嚴格限制和管理高排污、高污染的產業進入和生產。十八大以來,“既要金山銀山,也要綠水青山”成為共識,生態文明建設列入總體布局之中,這反映出黨和政府對于環保的高度重視。對于地方政府部門而言,必須摒棄錯誤理念,以人民群眾的健康為目標,以子孫后代的發展為導向,把好發展準入關。
而在平時,也要時刻保持環保意識、安全警示,努力練就發現亂排亂放的“火眼金睛”。特別是對相關部門來說,在任何時候監督管理都不能疏忽,切不可有僥幸之念。搞清楚某些企業什么時段亂排,什么地方有暗渠,這都考驗相關部門的業務功力;而緊跟其后的,則是對違規企業依法查辦的“降龍十八掌”,必須一掌掌地打到它們身上,將它們打疼,讓他們不敢再違規排放,視公共環境為兒戲。
另外,還要強化社會監督、輿論監督,重獎舉報人并為之提供人身保護。遺憾的是,據報道,就靖江養豬場毒地案來說,實名舉報人周建剛目前仍沒有收到當地環保局的回復結果。即便三大部門聯合督查辦案,且環保部都已對合法舉報肯定、并給予回復。這不是當地環保部門應有的態度。不能因為舉報或反映當地部門工作不力,就對合法舉報不予理會,這傷害了環保的公平正義,也讓自身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對于當地的環保事業而言,也是極其不利的。
重大環保違法案件后,也該有重磅思考和反思,否則,就可能從另一面成為某種縱容。我們期待靖江“毒地”查辦案后,相關部門做出深刻反思和重大改變,為“綠水青山”和公平正義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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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