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17日訊(記者 林剛) 這些年來,來自菏澤的徐先生一直為十年前借出的一筆錢犯愁,借錢人劉某失聯了3年,直到近日才將其找到,卻發現其名下沒有財產,經營的一家門店還是在其兒子名下。
徐先生稱,10年前,同村開服裝廠的劉某借了他七萬六千余元,并留下了一張借條,可自從5年前徐先生催促劉某還錢時,他總是推脫手頭上沒錢,3年前,劉某干脆賣掉了自己的廠子和老家的房產,就再也沒有了蹤影。
“前段時間,我聽人說他在青島開了一家麻辣燙店,從網上尋找地址后,用了3天的時間終于在李滄找到了他。”徐先生稱,見面之后,雖然劉某承認借錢的事,可還是沒打算還,“那個店每天都有幾千塊錢的收入,后來我一打聽,店是在他兒子名下,他的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我這可該怎么辦,難不成我要找他兒子要錢?”徐先生沒了招,委托記者幫著打聽一下。
關于此事,山東雅君律師事務所的谷元山律師稱,“父債子償”的說法在現行的法律下根本不存在,每個人都是獨立的自然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除非兒子愿意替父親償還借款。正確的做法是,向法院起訴借款人還款,如果其拒不償還,除了拘留外,現在司法機關還可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名義判刑。
記者了解到,12月15日,徐先生再次前往該麻辣燙店時沒有找到劉某,劉某的兒子與徐先生協商先償還5000元,其他的日后慢慢償還。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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