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裝修新房子本是件高興事,可是你裝修我家門口空就小了,這可咋整?近日李滄區一市民將鄰居告上法庭,法院判決對方將房屋恢復原狀。
記者從李滄區人民法院了解到,宮先生于2012年12月購買了李滄區的一處房屋,而在他隔壁的房子很快也被人買走,進行了裝修,但是這個鄰居的裝修卻讓宮先生很頭疼,鄰居家門本來是朝內開的,結果裝修后把門朝外開了,這一裝修完,宮先生家的大門打不開了,因為兩家的門在開的時候會碰到一起。這可咋整呢?
李滄區人民法院經現場勘驗,發現這他們兩家入戶門同時打開時,兩扇門會發生碰撞且導致宮先生家門無法完全打開,在兩扇門完全打開的情況下,兩門之間的間隙僅為30厘米。李滄法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北景钢?,鄰居將房屋的入戶門由內開改為外開之后,宮先生家和鄰居家房屋入戶門同時打開時,兩扇門會發生碰撞且導致宮先生家入戶門無法完全打開,這必然會影響宮先生通行及在緊急情況下的逃生。而鄰居并未舉證證明其變更入戶門開啟方向具有合法依據。因此,對于宮先生主張的要求鄰居將房屋恢復原狀,宮先生到法院訴求消除鄰居對自己出行的影響,法院予以支持。
綜上,依照相關法律,李滄區人民法院判決,宮先生的鄰居必須在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將房屋的入戶門由外開恢復為內開,排除對宮先生的妨礙。記者 任波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