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多名物流從業者向本報反映,他們都是鑫潤網物流信息平臺的收費用戶,由于在其他免費物流平臺上發布了信息,他們的收費賬戶出現無法登錄、信息屏蔽等不正常情況。對此,鑫潤網表示系雙方平臺軟件有沖突,如果同時在多個平臺發布信息,該收費平臺將會“出問題”。
反映
免費平臺發信息不行?
汪先生在重慶中路從事物流行業多年,他告訴記者,他是青島一家名為鑫潤網物流信息平臺軟件的用戶,平時通過該平臺發布信息,對接車主,雙方接洽發貨。但最近一段時間,他的賬戶頻繁出現異常。
“我在網上發布的信息被屏蔽了,打電話問他們客服,對方說我用了別的物流軟件,在別的平臺上發布了信息,所以才出現狀況。”汪先生說,客服人員告知只要把其他平臺的信息刪除并卸載了物流軟件就正常了。
汪先生說,他最近的確接觸了一家免費物流信息平臺并在上面發布了信息,而鑫潤網物流信息平臺在青島已經有十多年的歷史了,在物流信息分享方面實力較強,因此權衡再三,他只得刪除在其他平臺發布的物流信息,鑫潤網的賬號隨后恢復正常。
從事物流行業的劉先生和王先生也遇到了這個情況,與汪先生一樣,兩人最終也只得放棄另外一家物流信息平臺,“專心”使用原有的平臺。“這算是平臺之間的競爭手段吧,咱作為個體物流公司也不好說什么,但是我們還是覺得多一條途徑就可能多一個客戶,從我們的角度出發,我們還是希望能多些競爭平臺。”
盡管賬號恢復了正常,但汪先生還是覺得有些不爽。“我是在鑫潤網發信息是花了錢的,除了這個平臺之外,有其他免費的物流信息平臺,我們當然可以使用,鑫潤網應該沒權管吧?”汪先生說,“而且鑫潤網方面擅自屏蔽我的信息,這個損失誰來彌補?”
記者采訪了解到,物流從業者所說的其他平臺,指的就是今年才進入島城市場的另外一家物流信息平臺。說起物流客戶反映的“有我沒他”的情況,該平臺青島地區負責人梁曉陽也是一聲嘆息。
據梁曉陽介紹,在他們平臺上發布物流信息是免費的,他們是通過承擔運送工作的一方賺取利潤。為了盡快打開青島市場,他們前期采取了免費贈送客戶平板電腦的方式推廣他們的物流平臺軟件,短期內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然而好景不長,從最近幾個月開始,梁曉陽發現前來發布信息的客戶越來越少,平臺每天的信息發布量從最初的日均一千多條銳減到如今的日均百余條。
回應
系統沖突,非人為原因
6日下午,記者咨詢了鑫潤網客服人員得知,在該平臺發布信息,新開通會員需要交納3000元的費用,其中包括1000元的初裝費、1800元的會費、150元的電信電話以及50元預存話費。老會員則每年續費1800元,即可在網站上發布物流信息,每天發布限度為500條。
對于使用該平臺軟件的注意事項,客服人員介紹,會員安裝使用他們的軟件后就不能使用其他物流軟件了,否則軟件之間會有沖突,會員的賬戶可能會出現問題,比如信息被屏蔽等。
為了進一步了解相關情況,記者隨后又聯系上鑫潤網青島地區負責人趙經理。對于部分物流客戶反映的“有我無他”的情況,趙經理表示,他們也在積極的尋找原因。
趙經理說,他們的會員的確遇到了賬戶信息異常的情況,經技術人員研究發現,系會員的電腦或手機里安裝使用了別的物流平臺軟件。趙經理說,接到這些會員的反映后,他們技術人員都會第一時間指導或者直接到會員門店幫助他們重裝系統,重新安裝調試物流軟件。
對于不同物流軟件為何會出現沖突的原因,趙經理表示目前還不太清楚,但他表示,他們的工作人員不會在后臺采取人為操作的方式屏蔽自己客戶的做法。“畢竟都是我們自己的客戶,我們也不想造成自己的客戶流失。”對于外來的競爭對手,趙經理表示肯定是讓客戶自己選擇,相信客戶都會本著對自己有利的態度做出選擇。
律師
如人為設限將擔責
對此,山東雅君律師事務所谷元山律師表示,物流客戶與物流信息平臺達成協議并交納一定費用,客戶與平臺之間就是受法律保護的合同關系。客戶花了錢,平臺只需提供好服務即可,客戶在其他平臺發布信息是客戶的自由,其沒有任何權利干涉。如果平臺因此設一些障礙影響客戶發布信息,則平臺顯然是一種違約行為,客戶因此造成的損失應由平臺承擔。
谷元山表示,從單個客戶再放眼行業的競爭,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6條規定:“公用企業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不得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以排擠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如果有證據證明競爭的一方違背法律規定人為設限,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記者 景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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