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欒英杰 通訊員 王波) 近日,記者從城陽環保分局獲悉,城陽區以“定區域、定職責、定人員、定任務、定考核”為原則,建立區、街道辦事處、社區三級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強化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環境監管執法工作的領導責任。
記者了解到,城陽區行政區域建立二級網格,責任主體為區政府,區長為二級網格領導責任人,分管區長為二級網格直接領導責任人,各街道以及負有環保監管職能的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主體責任人,子網格派駐的監管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具有環境監管職能的相關部門按所明確的職責,承擔網格內的環境監管任務。以各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建立三級網格(行政區域內行政村、社區為子網格),責任主體為各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主任為三級網格領導責任人,分管主任為三級網格直接領導責任人,子網格派駐的監管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負責相應網格內的環境監管任務。
“目前正在匯總各部門、各街道的環境監管職責和網格內的任務分工,明確責任人員,建立網格運行制度和保障措施。”城陽環保分局工作人員介紹說,該局計劃城陽區現有數字化城管管理體系融合,將環境保護工作運用互聯網思維、物聯網手段、大數據的方式、云計算的方法,完善網格運行管理機制,確保問題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派遣、第一時間解決,將全面提升城陽區環境監管工作成效。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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