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濟南12月3日訊(記者 馬俊驥) 今天下午,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在濟南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山東省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辦法》,明年起,我省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或將左手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右手舉拳,誦讀70字宣誓誓詞。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今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憲法宣誓制度。根據這一決定,結合山東實際,《山東省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被制定并于今天下午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將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辦法》共12條,對山東施行憲法宣誓的人員范圍、儀式組織、宣誓誓詞、基本規程等進行了規定。《辦法》第二條規定: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宣誓誓詞共70字:“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斗!”
另外,《辦法》第十條規定,宣誓場所應當莊重、嚴肅,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或者國徽。宣誓人著裝應當整潔、得體。
宣誓儀式根據情況,可以采取單獨宣誓或者集體宣誓的形式。單獨宣誓時,宣誓人應當左手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右手舉拳,誦讀誓詞。集體宣誓時,由宣誓儀式組織者指定一名領誓人,領誓人左手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右手舉拳,領誦誓詞;其他宣誓人整齊排列,右手舉拳,跟誦誓詞。宣誓儀式應當公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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