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3日訊(記者 朱薪雨 通訊員 呂巖) 12月3日,記者從青島市民政局獲悉,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再次提高全市8大類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標準調整后,殘疾軍人的傷殘撫恤金、“三屬”撫恤金、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金的提高幅度均達到15%。此舉將惠及全市48500余名重點優撫對象。
根據通知,青島市一、二級因戰因公致殘的殘疾軍人護理費標準提高至每人每年24240元;三、四級因戰因公致殘的殘疾軍人護理費標準提高至每人每年19392元;一至四級因病致殘的殘疾軍人護理費標準提高至每人每年14544元。“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撫恤金標準城鄉一體化,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撫恤金分別提高至每人每年19920元、17160元和16200元。抗日戰爭、解放戰爭、解放后三個時期入伍的在鄉復員軍人,生活補助金分別提高至每人每年17520元、17400元和17280元。
此外,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定期定量補助標準提至每人每年4920元,提高幅度為13.9%;60歲以上農村籍老年義務兵生活補助金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在鄉老年烈士子女生活補助金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參戰、涉核人員生活補助金每月提高100元,提高幅度為27.8%,達到每人每月460元。
提標后,全市48500余名重點優撫對象得到更有效的生活保障。該政策執行時間為2015年10月1日,2016年1月底前將補發到位。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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