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劉九省)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近日,莒縣公安局深入開展食藥打假“利劍行動”,會同莒縣鹽務局連續破獲四起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案,刑事處理犯罪嫌疑人7名,查獲工業鹽3800余公斤,進一步凈化了食品安全環境,提升了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感。
10月6日上午,鹽務局工作人員對鹽業市場檢查中,在招賢鎮李家莊子村查獲李某(男)和李某某(女)駕駛輕卡貨車銷售大袋原鹽和粉晶鹽,現場查獲原鹽1100公斤、粉晶鹽700公斤,后經有關部門鑒定,屬工業用鹽。當日,鹽務局將案件移交公安局治安大隊。10月7日,莒縣公安局依法以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將犯罪嫌疑人李某刑事拘留;10月8日,將犯罪嫌疑人李某取保候審。
10月26日,莒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協助縣鹽務局調查張某某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一案,經查:張某某在其經營的籠包店內用原鹽加工包子并放在餐桌上供客人喝羊肉湯食用,鹽政執法人員在二樓查獲原鹽60公斤、精制鹽70公斤,后經有關部門鑒定,屬工業用鹽。公安局依法以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取保候審。
10月30日上午,莒縣鹽務局工作人員在東莞鎮東莞村北對一輛懸掛濰坊牌照的可疑三輪車進行檢查時,三輪車駕駛員張某將執法車輛撞開后逃竄,被工作人員追至庫山鄉棉廠路段截獲。張某交代了從昌樂市裝了59袋工業鹽(其中9袋粗鹽,50袋細鹽,每袋50公斤)欲到莒南縣進行販賣的犯罪事實。10月31日,莒縣公安局依法將涉嫌妨礙執行公務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犯罪嫌疑人張某刑事拘留。
11月17日,莒縣鹽務局移交案件線索到縣公安局治安大隊,高某某(女)等人在招賢鎮、嶠山鎮一帶銷售不含碘鹽。接報后,治安大隊聯合鹽政執法人員迅速行動,先后將犯罪嫌疑人高某某、高某(男)抓獲。經查:今年10月底,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盧某某夫婦通過高某以每噸1200元的價格購買了2噸工業鹽,以每斤1元多的價格銷售給本地村民食用。11月16日,高某再次為高某某夫婦運送2噸工業鹽至招賢鎮東雙廟村時被當場查獲。莒縣公安局以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將犯罪嫌疑人高某某、高某刑事拘留,盧某某被取保候審。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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