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濟南12月2日訊(記者 賀輝 通訊員 楊厚福) 大眾網記者從濟南交警支隊獲悉,11月濟南市區符合快處快賠程序的輕微交通事故中,有6194起都按照快處程序處理,快處率達99%。另有2起事故中的駕駛員拒絕撤離被處罰。
11月份,濟南市符合快處快賠條件的輕微事故中,共快處輕微道路交通事故6194起,快處率達到99%。絕大多數駕駛人在發生輕微道路交通事故時,能主動走快處程序撤離現場,保證交通暢通。但仍有極少數“任性”的司機一時賭氣,長時間留在道路上,造成現場交通擁堵。
11月2日18:20左右,劉某駕駛魯AM***N轎車與宋某駕駛的魯A***VC轎車,在無影山路汽車廠西路路口發生刮蹭,兩車輕微受損無人員受傷。在符合快處快賠條件的情況下,當事人拒絕按照快處規定撤離現場。
11月8日16:28左右,李某平駕駛魯AA***X面包車與王某英駕駛的魯A***RS轎車,在槐蔭區經十路劉莊路口發生損輕微事故。當事人拒絕按照快處規定處理,被交警暫扣機動車,按一般程序處理。
交警介紹,符合快處快賠條件的如果拒絕快處,交警按照一般程序暫扣機動車做檢驗鑒定,當事人將面臨高昂的時間成本。按照一般程序處理規定,從現場調查到處理完畢需要20個工作日,除去法定節假日和周末最長可達38天;如果一方當事人申請法院保全肇事車輛,則需要更長的時間。
除了時間成本,當事人還將不得不面臨奔波之苦。民警介紹,如果按照一般程序處理,當事人需要到事故處理機構接受調查及領取處理文書、辦理檢驗鑒定事項、領取車輛、接受處罰等,至少需要4次,這還不包括去辦理保險理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