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傳濤
協會商會從來都不應該與權力有這樣那樣的曖昧關系,要求現職官員退出協會商會是一種價值還原與常識回歸,既能讓各協會商會回歸到它的原始狀態,又能真正為企業服好務。 民政部近期發布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任職管理辦法》提出: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不設行政級別,不得由現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公務員兼任。11月24日,民政部網站公布2015年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試點名單,共有148家。(11月24日央廣網)
民政部的用意,顯然不只在于減少官員頭銜,而在于改變我國協會商會的“二政府”特色,淡化協會商會收費的行政色彩,繼而減輕企業負擔,促進經濟發展。今年7月份,中辦和國辦對外發布《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方案提出,積極穩妥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其中對于官員任職協會商會也有明確的指導意見。而明確現職官員不得任職協會商會,同時去除協會領導的行政級別,也應該算是對于相關意見的落地執行。這對于推動協會商會去行政化有重要作用。
眾所周知,長期以來,許多行業協會商會都以“二政府”自居。所謂“二政府”,基本有兩個體現:一是背靠政府機關尤其是行業主管部門這棵大樹;二是由現職官員坐鎮并搖旗吶喊。這容易造成假象—— 協會是權力所辦,也似乎理應由權力所辦,得到協會的認可,就能得到官方的背書,更能通過協會打通與政府官員的關系,繼而打通企業與政府機關的綠色通道。應該說,這是長期以來企業形成官方認可依賴癥的表現,也是企業真實的生存寫照。一些企業,為了得到所謂的官方認可,往往不再乎什么會員費、贊助費等,只要協會商會文件一發,拿錢就非常積極。因此,在協會商會的“二政府”狀態下,有關企業某種程度上是“愿打愿挨”的。
但是,近年以來,一些協會越來越像營利化的企業組織,距離公益、維權等行業團體的本質越來越遠。即便是做未經相關政府部門批準的評比、期刊和展覽,一些協會仍向企業索要各種費用。如此一來,許多企業對協會的各種收費不勝其煩,但因為協會領導就是政府官員,企業也不想因為一些小費用而駁領導的面子,更不想僵化了關系。
從本義上講,協會商會就是行業內由企業共同組成的維護行業權益、提升行業形象的社團組織,它從來都不應該與權力、與官員有這樣那樣的曖昧關系,不應該依附于政府機關和官員。從這個角度出發,要求現職官員退出協會商會就是一種價值還原與常識回歸,既能讓各協會商會回歸到它的原始狀態,又能真正為企業服好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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