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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都市報11月23日訊(記者 魏超然 通訊員 劉光遠 孔曉亮)近日,青島中院集中公布了第十五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據悉,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青島中院已集中公布十五批共21332個全市法院范圍內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17660名,法人或其他組織3672個。迫于信用壓力和執行威懾,已有1321名失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1225案,另有550名失信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491個,執結標的總額20306.54萬元。
記者了解到,本次公布的名單為截止到2015年11月20日仍未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公布之后市民可登錄青島市中級人民 法院 網站( http://qdzy.sdcourt.gov.cn)“執行信息公開平臺”,對名單上的失信被執行人是否已經履行義務進行動態查詢。
據悉,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網、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新聞媒體、網絡媒體、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銀行的大型電子顯示屏和LED顯示屏、社區宣傳欄等集中向社會公布,同時寄送給青島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推送給銀行、工商、房地產交易中心、車輛管理、發改委、建委、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單位(部門)。被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將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招標投標、守重評比、資質認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國范圍內被禁止乘坐飛機、動車商務座、火車軟臥、住宿星級酒店等高消費行為。法院希望被執行人珍惜自己的聲譽,盡快履行義務。
■典型案例
欠表兄弟15萬媒體曝光后主動繳款 申請執行人李某某與被執行人張某某系姨家表兄弟關系,張某某于2013年向李某某借款15萬元一直未還,后黃島法院判決張某某應當承擔還款義務。但張某某拒不履行,法院又通過司法查控系統對張某某的財產情況進行了摸查,發現張某某所駕駛的商務車登記在其父親名下。黃島法院將張某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通過報紙、網絡、電視臺對其行為進行曝光。2015年10月11日,迫于輿論壓力等,張某某主動找到法院執行法官,全額繳納了案款。
欠了3.7萬元不還企業信用遭質疑 平度法院判令于某給付申請人史某借款3.7萬余元人民幣及利息。被執行人一直以資金困難為由拒不履行義務。因被執行人于某經營一小型企業,經常參加各地展銷會,在乘坐飛機以及同其他企業簽訂合同時,很多企業對其信用問題提出質疑,于某為避免對其商業信譽造成更為嚴重的影響,遂于2015年2月5日向申請執行人履行了還款義務。
記者 魏超然 通訊員 劉光遠 孔曉亮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