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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15年度青島市積分落戶排名表 半島都市報11月22日訊(記者 張同順) 11月22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按照《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島市積分落戶辦法〉實施細則》要求,本市2015年度積分落戶的積分審核工作已結束,對排名情況予以公示,公示的排名表中共有689人。記者采訪了解到,在本次積分落戶申報中,不少人是因為居住證和房產證不符合條件而錯失機會。
2015年青島市積分落戶排名表中共有689人,最高分是劉偉強,男,分數為310分,也是唯一分數超過300分的申請人。689人中,分數超過200分的共有114人,100分至200分的共有568人,100分以下的共有7人,分數最低者89分。
這689人中,男性413名,女性276名,其中,繳納社保年限最長的是莊翠霞女士,年限是25年。
根據本市積分落戶實施細則,積分落戶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5個基本條件:高中以上學歷,在本市城區和新區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滿3年,在本市城區和新區就業創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滿3年,無犯罪記錄。具備以上條件,才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本市城區和新區。
2015年積分落戶網上初評的時間是從9月8日到9月21日,窗口申報的時間是從9月9日到9月25日。申報一開始,市民對積分落戶非常“熱情”,9月8日當天約有700人在網上進行了初評。不過,在申報期間,申報人因難以提供符合規定的“居住證”“房產證”而難以成功申報。
根據本市積分落戶實施細則,積分落戶申請人在具備5個基本條件的情況下,然后再按照積分落戶指標體系積分。積分落戶指標體系由基本分、導向分、附加分和負積分四部分組成,四個部分共分11項指標,涉及年齡、文化、技能、參保、住房、投資納稅、表彰獎勵、社會服務等。申報人通過這11項指標進行分數排名。
按照細則規定的流程,在申報完成后,市人社局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材料審核,按照積分高低對申請人進行排名并公示,根據市發改委確定的年度積分落戶指標總量,公示擬落戶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簽發落戶卡,申請人憑落戶卡到擬落戶地公安分局辦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落戶手續。
目前,積分落戶已經進入公示階段,公示日期截至2015年11月25日。市人社局在公示通告中表示,公示期間,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于工作時間撥打積分落戶業務電話85911483反映。
■延伸
“三證”滿36個月可證明居住滿三年 針對“兩證”的疑問,申報期間,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對“兩證”的相關疑問做了相關解釋。關于積分落戶對“居住證滿三年”的要求,計算方式應該為自2012年10月份山東省居住證政策實施后至2015年12月,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青島居住證”和“山東省居住證”共計滿36個月即視為符合“山東省居住證滿三年”條件。對于2012年10月1日實施居住證制度以后的暫住證視為有效,可以與辦理的居住證累計,截至2015年12月31日滿三年即可。
因為積分落戶的必須條件之一為有合法固定住所,申報材料時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包括:設計用途為住宅的產權證、農村宅基地使用證明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明。積分落戶條件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材料要求為房產證,因為房產證是落戶的基本條件。記者 張同順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