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公共場所吸煙、隨地吐痰……員工的一些不文明行為確實會影響公司形象,但是如果靠高額罰款以及解聘來制止這些行為,是否太過任性了呢?11月20日,記者看到長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了一份《員工基本行為規范》,具體包括:就餐時插隊或留殘渣在餐桌上,第一次處罰100元并公開批評,第二次罰款2000元并解聘;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在工作場合或公共場所吸煙,第一次罰款500元,第二次罰款2000元并解聘。根據通知,22日結束承諾書的簽署,拒絕簽字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不少員工表示難以接受。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之所以這么做,是為了提升公司的形象。
長沙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工作人員表示,這份員工基本行為規范違反了勞動合同法,是無效的。 據《三湘都市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孫瑤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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