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1月21日訊(記者 魏超然) 自2013年9月開始,一男一女賈某和宋某先后來到黃島三家汽車租賃公司租賃汽車,然后再通過偽造身份證、機動車登記證等,冒充車主以車輛質押的方式向他人借款。2014年1月9日,女騙子宋某來到市北區濱縣路欲再行詐騙時,被對方識破,公安機關趕到后將其當場抓獲。
2013年9月28日,宋某來到黃島泰山東路某汽車租賃公司,租了一輛價值6萬余元的別克牌轎車。后來他們找到經營民間借貸業務的李先生,稱想用該別克轎車抵押借款4萬元,李先生與二人簽訂了借款合同,給了他們36800元。第一次行騙就成功,二人嘗到了甜頭,就又來到兩家汽車租賃公司以同樣的方式行騙,后二人被抓。
近日,市北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二人犯合同詐騙罪,宋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賈某獲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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