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了婚約,但未登記結婚,男方想要回彩禮,法院是否支持?11月19日上午,最高法召開新聞通氣會,介紹婚姻家庭糾紛典型案例。山東高院在介紹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時稱,根據最高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法院應支持當事人要求返還彩禮的訴訟請求。彩禮雖具有贈與的外觀,但法律后果與普通的贈與卻大相徑庭。如果男女雙方已登記結婚,并且共同生活一段時間,男方在離婚訴訟中,再提出要求返回彩禮訴求,情況就不一樣了。中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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