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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1月15日消息 歷經7天的試熱階段,從11月16日零點起,青島市開始正式集中供熱,中韓街道的居民從現在起就可以用上熱乎乎的暖氣了。據了解,青島今年冬天供熱期共142天,從2015年11月16日開始,持續到2016年4月5日。如果居民家中溫度沒有達到規定的18℃,可撥打“暖到家”熱線96556進行反饋。
據了解,正式供熱開始后,如果家中的暖氣出現跑冒滴漏現象或溫度不達標等問題,能源集團所轄服務區域用戶請及時撥打暖到家熱線96556或通過“青島能源”微信公眾號進行留言,專業坐席人員將對微信公眾號反映的問題第一時間制單派發到維修人員手中。其他供熱片區的市民遇到問題,可以撥打12319熱線或所屬換熱站電話,向相關供熱企業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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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相關規定 ●根據今年9月1日起修訂施行的《青島市供熱條例》,采暖期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4月5日城陽區、西海岸新區及各縣級市人民政府可以適當調整采暖期。
●采暖期內用戶室內供熱溫度不得低于18℃。廚房內溫度不得低于10℃。
●供熱單位接到投訴后,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對供熱設施漏水的投訴,必須在接到投訴后的1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對供熱溫度等有關供熱質量的投訴,在采暖期開始后的十日內,必須在接到投訴后的5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在采暖期的其他時間,必須在接到投訴后的2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
●供熱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設置測溫點,使用符合規定并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測溫,做好測溫記錄。對供熱溫度進行測量,應當在門窗正常關閉一小時以上的情況下,將計量器具置于被測房間中央距離地面一米處,計量器具的穩定讀數為實際供熱溫度。
通訊員 孫培格 文 王君莉 劉子琳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