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0月27日訊(記者 任金梅 通訊員 劉光遠 孔曉亮)近日,青島市中院集中公布第十四批1245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971名,法人或其他組織274個。本次公布的名單為截止到2015年10月19日仍未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可登錄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
http://qdzy.sdcourt.gov.cn)“執行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動態查詢。
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青島市中院已集中公布十三批共18831個全市法院范圍內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15498名,法人或其他組織3333個。迫于信用壓力和執行威懾,已有1156名失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1075案,另有505名失信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447個,執結標的總額17179.19萬元。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網、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新聞媒體、網絡媒體、微博、微信等新媒體,以及銀行的大型電子顯示屏和LED顯示屏、社區宣傳欄等集中向社會公布,同時寄送給青島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推送給銀行、工商、房地產交易中心、車輛管理、發改委、建委、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單位(部門)。
被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將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招標投標、守重評比、資質認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國范圍內被禁止乘坐飛機、動車商務座、火車軟臥、住宿星級酒店等高消費行為。法院希望被執行人珍惜自己的聲譽,盡快履行義務。
■相關案例 欠錢不還搬家躲債被曝光后處處受阻 2012年7月,家住原四方區的張某某、孫某夫婦因經營需要,向黃島區的朋友紀某借得現金3萬元,立下借據為憑,承諾三個月內還款。兩人未按期還款,2013年6月,紀某將他們訴至法院。黃島法院判決張某某、孫某于2013年7月17日前償還紀某借款本息30600元。
張某某、孫某為規避執行,將房屋租賃給他人居住,東躲西藏一直不履行。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曝光后第五天,張某某打電話聯系法官,要求履行判決義務。原來,張某某外出坐車住宿受阻,到銀行貸款被拒,感受到了失信名單的威懾力,主動要求盡快摘掉“失信帽”。
一聽不能坐飛機老賴急忙還欠款 鄭某某與王某某、王某因民間借貸糾紛鬧上法庭,李滄法院判決后,王某某、王某仍不還款,鄭某某向法院申請執行本案本金30萬及相應利息、律師費等。
在執行過程中,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約定于2014年5月31日起分期履行,但到期后,王某某、王某仍未還款。李滄法院于2014年6月將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王某某、王某隨后急切地找到法院,表示幾天后就有急事需乘坐飛機,請求法院盡快將其從失信人名單中刪除。隨后,二人陸續償還本案欠款,于2014年11月全部履行完畢。
記者 任金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