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盛翔
自9月以來,河南欒川縣供血庫告急,醫院用血緊張。“洛陽血站目前給我們的供血量只有正常用血量的20%。”欒川縣人民醫院院長劉小偉說。因血庫缺血,僅欒川縣人民醫院已有30多名病人轉外就醫。洛陽血站之所以要對欒川限制用血,表面上說是要“督促欒川改善獻血工作”,實則因為洛陽血站的獻血車與欒川城管部門發生沖突所致。(10月14日《大河報》) 獻血是公益事業,獻血車也是城市街頭常見的風景。公然將獻血車拖走,又是索要停車費又是索要拖運費,欒川城管部門的做法確實令人震驚。“市政的地方一米都不能占”,究竟是因為獻血車確實停的不是地方,還是欒川城管從來就這么“任性”?《獻血法》有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獻血工作,統一規劃并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獻血工作。所以說,獻血車該停到哪里,地方政府部門不能不管。
但從另一個方面看,城管拖獻血車也好,找各種理由收費也罷,血站都應該跟地方政府部門去說理,因此停掉一個地方80%的供血量,讓無辜患者受其影響,連手術都沒法做,簡直就是將患者安危視同兒戲。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是血站存在的價值所在,也是公眾參與無償獻血的意義所在;如果血站可以隨意決定給一個地方多少供血,置醫療臨床用血需求于不顧,那顯然是不能讓人容忍的權力濫用。
血站與城管打架,兩方誰都毫發無損,反而是急需用血的患者被揍得鼻青臉腫。事實上,無辜的患者已然成了血站手中的“人質”,通過“人造血荒”的方式來與城管斗法——看你城管權力大,還是我血站權力大。這樣的部門打架,非但與公共利益沒有半毛錢關系,反而嚴重損害了公共利益——如果說雙方的糾紛是一場賭局,那么賭注都不是自己的利益,而是作為善意第三者的公眾利益。
事實上,類似公共利益在部門打架中“被綁架”的事情,早已不是第一次發生。比如,某地供電公司和供水公司在電費上有糾紛,于是供電公司把供水公司的電給停了,結果全城大停水。在類似事件中,打架者都自我感覺良好,誰也不怕誰,而受傷的公眾,甚至得不到一聲道歉。
公眾利益屢屢成為“被綁架”的對象,乃至無視醫療用血需求和患者安危,權力任性若此,理當嚴肅處理。不得侵犯公眾利益,不能以損害公眾利益作為博弈的籌碼,這是部門之間處理糾紛必須堅守的底線,破了這個底線,就應該被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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