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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張永平 通訊員 司偉) 9月28日,記者從日照市工商局獲悉,日照自2015年10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實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目前,日照市工商局窗口已實現“三證合一”登記模式,區、縣窗口將于10月1日起改革。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收取任何費用。
企業登記由三證簡化為一證
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后,新設企業登記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將原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工商營業執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改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
據悉,本次“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包括全市范圍內的各類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含分支機構,以下統稱“企業”)。個體工商戶暫不納入本次改革范圍。
一個主體一個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國務院相關文件要求,對法人和其他組織建立覆蓋全面、穩定且唯一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該代碼設計為18位,一個主體只能擁有一個統一代碼,一個統一代碼只能賦予一個主體。主體注銷后,該代碼將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詢功能。
據介紹,“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實施后,已設立企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時,企業登記機關將直接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如有需求,也可直接申請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申請變更(換照)時,應當交回原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換發了營業執照后,企業注冊號變成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辦理其他相關事務如有需要的,可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出具企業注冊號變更至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文件。
申請時只需一套申請資料
之前企業辦理登記時需要分別到工商局、質監局、稅務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證,也需要分別向上述部門提交申請資料。而“三證合一“后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份申請表格,提交一套申請材料,不再需要分別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申請材料。
10月1日后,日照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企業登記機關)在辦理企業設立、變更登記及換照申請時,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并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已設立企業在辦理變更登記或申請換照時,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交回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原有證件不齊全的,登記機關根據數據比對結果進行處理。企業換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后,原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自然失效。
據了解,企業辦理相關登記所需登記申請文書和提交材料規范,可登錄國家工商總局網站下載,也可在本市各級登記機關窗口領取。企業設立和變更換照均無須交費。
改革過渡期兩年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為改革過渡期。在過渡期內,企業未換發的證照可繼續使用,相關稅務登記按照原有法律制度執行;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營業證照不再有效。
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后,企業注銷時,需先進行清稅申報,并持稅務部門出具的《清稅證明》到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過渡期內未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企業申請注銷,登記機關按照原規定辦理。
此外,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遺失的,應當提交遺失說明和刊登遺失公告的報紙報樣。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