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5日,第70屆聯大在紐約開幕。聯合國隆重紀念成立70周年,并期待和世界各國人民一起,共同努力謀求實現《聯合國憲章》的理想,為人類帶來更加安全、富裕和有尊嚴的生活。
聯合國成立意義重大 聯合國的成立絕非偶然,也不是某些政治家的個人力量推動,而是世界各國人民追求和平、反對戰爭的共同意愿。20世紀的兩次世界大戰,使人類經歷慘不堪言的浩劫,也使各國人民渴望和平與安定。1942年1月1日,中、美、蘇、英等26個反法西斯國家共同簽署了《聯合國家宣言》,贊同建立“廣泛而永久的普遍安全制度”作為戰后世界秩序的設想。1944年,中、美、蘇、英四國舉行敦巴頓橡樹園會議,確立了未來聯合國憲章的基本框架和內容,描繪了聯合國的藍圖。1945年6月,51國在舊金山制憲會議上簽署《參加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各政府所議定之過渡辦法》。10月24日,聯合國正式宣告成立。
《聯合國憲章》序言部分開宗明義規定:“我聯合國人民同茲決心,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類兩度身歷慘不堪言之戰禍;重申基本人權,人格尊嚴與價值,以及男女與大小各國平等權利之信念;創造適當環境,俾克維持正義,尊重由條約與國際法其他淵源而起之義務,久而弗懈;促成大自由中之社會進步及較善之民生。”《憲章》把防止世界大戰作為首要任務,把促進國際合作、發展各國之間和平相處的友好關系作為崇高目標,同時對尊重基本人權和自絕原則給予極大的關注,其倡導的主權平等、不干涉內政、和平解決爭端等基本原則深入人心,奠定了當代國際秩序的基石。《憲章》所載的價值觀念——尊嚴、平等權利、容忍、自由——至今仍然是全世界人民心中的準繩。
聯合國歷史成就非凡 聯合國成立以來,在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促進全球繁榮與發展、解決國際沖突與爭端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功不可沒。
在維護世界和平方面,聯合國建立了止戰維和的保障機制。聯合國規定了會員國的權利、責任與義務,授權安理會擔負起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主要責任,規定強制行動由安理會授權,用集體安全機制替代傳統的軍事結盟,取代了過時的叢林法則。明確各國主權平等,內政不容干涉,確保領土完整,倡導和平解決爭端,禁止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以集體合作消除安全威脅。這些基本準則符合世界各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在70年后的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為維護世界的穩定與安寧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聯合國還向世界動亂地區派遣維持和平特派團和觀察團,通過國際協調、預防性外交及其他行動制止了多起地區沖突,包括塞拉利昂、利比里亞、布隆迪、蘇丹和尼泊爾沖突等等。
在促進發展方面,聯合國重視在全世界提高生活水平,增進人類技能和潛力,并為此投入資源。聯合國專門設立了一系列機構,包羅幾乎所有關乎社會經濟和文化生活的各個方面,并在世界各地開展工作。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在100多個國家駐有工作人員,進行著減少貧窮、促進治理、處理危機和保護環境的項目。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主要從事兒童保護、免疫接種、女童教育和防治艾滋病的工作。貿發會議幫助發展中國家為發展目的最充分利用其貿易機會。世界銀行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貸款和贈款,并在100多個國家支持了1萬多個發展項目。
在維護和促進人權方面,自194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以來,聯合國幫助制定了幾十項有關政治、公民、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全面協定。聯合國人權機構通過調查個人投訴,將全球注意力集中在酷刑、失蹤和任意拘留案件上,促進各國政府改善人權記錄。70年來,世界各地舉凡有災害、瘟疫、戰亂等造成饑荒和貧困的地方,都有聯合國救援機構的身影。聯合國對于非殖民化的推動,也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
聯合國面臨改革挑戰 當前聯合國面臨新老問題交織的挑戰,加強聯合國成為國際社會共同的政治意愿。
冷戰結束后,特別是新世紀以來,國際社會面臨的安全形勢和任務發生了巨大變化。大量非傳統安全問題的涌現,使得國際社會面臨的安全形勢和任務發生了很大變化。國際恐怖主義肆虐、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貧富差距、環境惡化、傳染病、有組織跨國犯罪等諸多全球性挑戰,與冷戰期間的主要威脅大不相同。聯合國對這些問題給予了極大關注,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但總體而言仍然缺乏一整套合理有效的應對機制。
聯合國建立于70年前,其結構和運作方式與當前形勢和挑戰存在一定距離,出現了機構重疊、職責重復、效率偏低等現象。如聯大討論的議程,內容包羅萬象,重點不突出,一些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和熱點議題往往得不到優先討論;安理會缺乏廣泛的代表性,發展中國家在安理會的代表性嚴重不足;經社理事會“存在感”不強,有時落到全球經濟和社會治理的“邊緣地位”;托管理事會已完成歷史職能,成為“有名無實”的機構。
聯合國改革是一個全方位、多領域的系統工程。改革應發揚民主,充分協商,循序漸進,努力尋求廣泛一致,而不應該人為設定時限或強行推動。改革應該顧及每個成員國的利益,最大限度地滿足所有會員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要求和關切。(姚琨 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
[編輯: 王泯蘇]